石鼓區審計局

石鼓區審計局是石鼓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石鼓區審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鼓區審計局
  • 所在地: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
  • 局長:劉燕南 
  • 機構:內設3個股(室)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審計查征室,經濟責任審計室,地理位置,

基本概況

局領導班子成員:
局 長:劉燕南 負責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陽青生 分管財務
副局長:顏福元 分管紀檢、業務工作
副局長:姚禮來 分管辦公室、覆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和規章制度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進行下列審計:
1、對區直各部門和鄉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法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5、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6、對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9、上級審計機關委託和授權的審計事項;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事項。
(四)向區政府提交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組織實施行業審計、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並向市審計局、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受區委、區政府委託實施對區管副科級以上黨、政、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審計專業學習、教育、培訓,實施審計信息化建設。
(八)對全區內審機構和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審計局內設3個股(室)。

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訂和監督落實工作;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記錄和有關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審計統計工作;編寫《大事記》;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管理機關辦公設備、公用物品;負責車輛的安排、維護和管理;負責局內安全、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外來人員的安排接待工作;負責幹部學習、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和全市審計系統目標管理考核的準備迎檢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內部審計人員參加業務培訓、考核、評比和參與相關的學術交流,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業務諮詢。

審計查征室

負責對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和預算外資金、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鄉政府、街道、區直各機關、部門(含直屬單位)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及其所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組織實施行業審計、專業審計或審計調查;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委託或授權的審計事項;負責計算機審計輔助軟體的開發套用;負責對審計業務質量的控制與保證;負責對已下審計決定應收款項的催收入庫,以及其他審計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

經濟責任審計室

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鄉、街道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發展規劃,研究經濟責任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並提出解決的意見;負責法制工作、辦理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行政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方面的工作;組織對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查各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辦理審計行政應訴;辦復區人大代表關於審計工作方面的建議、批評、意見和區政協委員的提案。

地理位置

石鼓區審計局
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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