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春秋時期衛國大夫)

石碏(春秋時期衛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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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què](生卒年不詳),春秋時期衛國大夫。衛莊公有嬖妾所生子州吁,有寵而好武,莊公弗禁。他進諫,莊公弗聽。其子石厚與州吁游,勸戒亦弗聽。衛桓公十六年(前719)州吁弒桓公而自立為君,未能和其民。石厚向其父請教安定君位之法,他假意建議石厚從州吁往陳,通過陳桓公以朝覲周天子。旋請陳拘留兩人,由衛使右宰醜殺州吁於濮(今安徽亳縣東南),又使其家宰獳羊肩殺石厚於陳。當時稱他能“大義滅親” 。春秋時史學家左丘明稱石碏:“為大義而滅親,真純臣也!”

基本介紹

  • 本名石碏
  • 所處時代:春秋時期
  • 民族族群:華夏
  • 出生地:衛國
  • 主要成就:大義滅親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大義滅親,典籍出處,譯文,簡析,

大義滅親

西周初年,周武王姬發封自己的弟弟衛康叔——姬封建立衛國(今河南淇縣境內)。傳至衛莊公時,莊公有一個愛妾生了個兒子叫州吁,州吁喜歡練武、打仗,莊公任命他為將軍。當時衛國有一個賢臣叫公孫碏(此處公孫並非姓氏中的公孫,因石碏源出於公(靖伯——衛康叔六世孫),公之子稱為公子,公之孫則為公孫),字石,人們稱他為石碏,是衛康叔姬封六世孫靖伯的孫子,他勸莊公說:“庶子(指州吁,因為他是莊公妾所生,所以叫他庶子)喜歡打仗,又擁有兵權,將來會出亂子的!”衛莊公不聽。莊公死後,太子完即位稱衛桓公,他即位的第二年,由於弟弟州吁過於驕橫、奢侈,桓公便撤了他將軍的職位,州吁於是逃往其他諸侯國。十幾年之後,州吁率領自己糾集的部屬偷偷溜回衛國,與他的心腹石厚(石碏之子)經過密謀,於周恆王元年(公元前719年)在一次宴會上刺殺了衛桓公,州吁自立為君,並拜石厚為大夫。州吁因為自己得王位不正,為轉移國人視線,開始對其他諸侯國用兵,他糾集宋、陳、蔡等國以鄭伯不孝的罪名討伐鄭國,雖然打了勝仗,衛國上下卻還不擁護他。州吁為了取得衛國人的支持,派石厚回家問他的父親石碏,石碏假意為他們出主意說:“州吁如果想要穩固自己的地位,必須得到周天子的接見。”石厚問:“那怎樣才能得到周王的接見呢?”衛桓公的母親是陳國人,陳國對衛桓公被害一直耿耿於懷,石碏打算在陳國除掉州吁,就說:“陳侯同周王關係很好,同衛國的關係也不錯,如果州吁親自去陳國,疏通與陳侯的關係,再讓陳侯與周王溝通,周王接見的事一定可以成功。”州吁認為石碏的話很有道理,就與石厚一起攜帶重禮到陳國去。而石碏卻暗中派人給陳國大夫子針送了一封信,信中說:“衛國太小,而我已經老了,沒有力量做什麼事了,這兩個人是殺害衛桓公的兇手,請您將他們抓起來!”於是,州吁和石厚一到陳便被陳桓公抓了起來,不久衛國派人到陳殺了州吁,因為石厚是石碏的兒子,有人主張饒了石厚,被石碏拒絕,並親自派孺羊肩到陳國殺了石厚。

典籍出處

【經】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夏,公及宋公遇於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九月,衛人殺州吁於濮。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慾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
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翬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於陳。
《春秋》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譯文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為妻,名叫莊姜。莊姜長得 很美,但沒有生孩子,衛國人給她作了一首詩叫《碩人》。後來衛 莊公又娶了一個陳國女子,名叫厲媯。厲媯生下孝伯,孝伯早死。 厲仍隨嫁的妹妹戴媯生了衛桓公。莊姜把桓公當作自己的兒子對待。
公子州吁是莊公寵妾的兒子,受到莊公寵愛,喜好武事,莊公子加禁止。莊姜則討厭州吁。大夫石碏勸莊公說:“我聽說疼愛 孩子應當用正道去教導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驕橫、奢侈、淫亂、放縱是導致邪惡的原因。這四種惡習的產生,是給他的寵愛 和俸祿過了頭。如果想立州吁為太子,就確定下來;如果定不下來,就會釀成禍亂。受寵而不驕橫,驕橫而能安於下位,地位在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況且低妨害高貴,年輕欺凌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弱小壓迫強大,淫 亂破壞道義,這是六件背離啟發的事。國君仁義,臣下恭行,為父慈愛,為子孝順,為兄愛護,為弟恭敬,這是六件順理的事。背離順理的事而效法違理的事,這就是很快會招致禍害的原因。作為統治民眾的君主,應當盡力除掉禍害,而現在卻加速禍害的到來,這大概是不行的吧?”衛莊公不聽勸告。石碏的兒子石厚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衛桓公當國君時,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魯隱公四年的春天,衛國的州吁殺了衛桓公,自己當上了國君。
州吁無法安定衛國的民心,於是石厚便向石碏請教安定君位 的方法。石碏說“能朝見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問;“怎么才能朝見周天子呢?”石能答道“陳桓公現在正受周天子寵 信,陳國和衛國的關係又和睦,如果去朝見陳桓公,求他向周天 子請命,就一定能辦到。”石厚跟隨州吁去到陳國。石碏派人告訴陳國說;“衛國地方狹小,我年紀老邁,沒有什麼作為了。來的那兩個人正是殺害我們國君的兇手,敢請趁機設法處置他們。”陳國人將州吁石厚抓住,併到衛國請人來處置。這年九月,衛國派遣右宰醜前去,在濮地殺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去,在陳國殺了石厚。
君子說;“石碏真是一位純粹正直的巨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殺了。‘大義滅親’,大概就是說的這種事情吧!”選自《左傳·石碏大義滅親》

簡析

有句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這意思是說,猛虎性情雖然兇殘,但依然要恪守親情的界限;兇殘是對外。而對自己的親生骨 肉,卻以慈愛之心相待,絕不可能將其化為腹中餐。老虎這樣做,是動物的天性,沒什麼可說的。對人而言,人 做事也要按天性,親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兒女之間的親情,是自然的法則。世上哪有不疼愛自己親生骨肉的父母呢?如 果說人性這東西也存在的話,父母兒女間的親情就應當屬於人性之列;如果說人性是永恆的話,這種親情也是永恆的,否則,便是喪失了人性,喪失了天良,就不應當再冠之以“人”這個稱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為超越了動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又不能完全憑本性、天性、本能行事;還得要服從社會的法則。道德倫理的法則,理性的法則。自然的法則還得要服從社會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則。如果沒有這一個方面,人也就與其他動物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樣一來,天性和自然法則往往要同社會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則發生衝突,並且經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的、必須作出選擇。所謂“大義滅親”,正是這種衝突的體現,是選擇讓天性 服從社會、道德、理性法則的結果。
要做到這一點,要有很高的革命覺悟和革命自覺性;要有很高的道德修養和很強的理性力量。大多數人都難以做到,否則,大 義滅親就不是值得稱讚的一種高尚美德了。人們大多難以割捨親情,難以脫出天性這條強大的紐帶,常常寧可讓社會、道德、理性法則屈從於天性和自然法則。這樣,像石碏那樣的人,就顯出了與眾不同,顯出了偉大和高尚,讓人景仰。
不過,能夠大義滅親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對那個“義”還得講究。就是說,“義”所代表的東西,要值得人們為之付出滅親的代價。在古時,臣軾君、子殺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 “大不義”。國君是上天之子,體現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隨隨便便冒犯甚至殺害呢?這罪過比 殺害自己的親生父母還要大,真稱得上是“彌天大罪”。在這種情 況下的滅親是理所當然的正義之舉,可歌可頌。
“義”本身的內容是隨著時代、觀念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過 去的為合乎“義”的東西,今天未必合乎“義”。我們總是站在今天的立場上來決定對“義”的取捨,從而在行動上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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