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

石泉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

石泉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是石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泉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
  • 現任領導:王守明(局長)
現任領導,所獲榮譽,機構職能,

現任領導

局長:王守明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石泉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體制機制改革。
(三)協調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推進全縣文化旅遊、文物保護、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文藝創作生產,扶持、推動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文化、旅遊活動,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推進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負責全縣博物館建設的規劃、指導和文物考古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和文物安全工作。
(七)推進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工作。
(八)推進全縣文化旅遊資源開發,組織石泉旅遊形象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九)推進全縣廣播電視綜合覆蓋和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發射、節目傳送、節目監測和安全播出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及其生產、傳輸、服務和經營機構,監督管理網路視聽節目和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市場。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縣轄區的文化旅遊市場違法行為。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旅遊、文物博物、廣播電視行業協會和文化類社會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四)指導推進文化、旅遊、文博、廣播電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按照省市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將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劃轉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具體劃轉按照全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及審定的劃轉事項目錄實施,劃轉前仍由縣文化和旅遊廣電局繼續負責,劃轉後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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