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三、主要工作任務,(一)科學規劃設定,(二)實行統一管理,(三)落實各項保障政策,四、工作安排,五、保障措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68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有關要求,根據《河北省村衛生室納入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為進一步築牢基層網底,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加快推進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以下簡稱“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新時期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聚焦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加快推進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工作,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重點,通過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突破難點,補齊短板,實現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人員、準入退出、財務、藥械、業務、績效考核等“六統一”管理,使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達到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管理要求,為逐步落實分級診療基層首診等改革政策打好基礎。2019年起,各縣(市、區)至少遴選2-3個鄉鎮開展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並按照上級安排逐步推開。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科學規劃設定

1、合理設定村衛生室。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定1所村衛生室,為公有產權,並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鄉鎮衛生院所在地可不設村衛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相距15分鐘以內路程的相鄰行政村原則上共建1所村衛生室。村衛生室產權由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管理,鄉鎮衛生院院長作為村衛生室的法定代表人。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人員、財務、藥械、業務、準入退出、績效考核等實行統一管理,履行對村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職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
2、合理設定鄉村醫生崗位。鄉村醫生是指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村衛生室從業的其他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可參照鄉村醫生進行管理。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相關規定,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制定鄉村醫生崗位設定方案,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設定1個鄉村醫生崗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

(二)實行統一管理

1、統一人員管理
鄉村醫生按照公開競聘、擇優錄用的原則,由本人申請,村民委員會推薦,鄉鎮衛生院考核,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由鄉鎮衛生院統一招用,簽訂勞動契約。結合鄉村醫生隊伍現狀,在保證服務需要和隊伍穩定的前提下,逐步將鄉村醫生數量調整到合理結構和規模。
健全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制度。簽訂勞動契約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鄉鎮衛生院出現崗位空缺招聘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在崗鄉村醫生。
鄉鎮衛生院可對本鄉鎮範圍內鄉村醫生進行調配。鄉村醫生原則上在所在行政村的村衛生室執業,對沒有鄉村醫生的行政村,由鄉鎮衛生院採取調配轄區內鄉村醫生代管、駐村服務等方式解決民眾看病就醫問題,確保各行政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全覆蓋。
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明確鄉村醫生收入標準,使其收入達到或接近鄉鎮衛生院同類人員收入水平。鄉村醫生收入由醫療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醫療服務一般診療費、基本藥物專項補助以及承擔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補助組成。上述收入來源落實後,低於收入標準部分由縣級財政安排預算補齊。一是鄉鎮衛生院要將不低於40%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根據鄉村醫生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發放給鄉村醫生。二是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支付一般診療費。最高收費標準為10元/人次·療程,城鄉居民醫保對一般診療費的補助額度原則上按每參保人不低於20元的標準確定。三是落實基本藥物專項補助,定額補助標準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補助金額。對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財政要適當增加補助。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按規定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加強鄉村醫生培訓。鄉鎮衛生院定期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機構和有條件的中心衛生院免費脫產進修,進修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個月,每3-5年進修一次。鄉鎮衛生院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定期例會等形式,開展鄉村醫生業務培訓,鄉村醫生每年至少接受不少於2次免費業務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2周。
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稱評定政策,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職稱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定對論文、科研、學歷不作要求,並逐步增加基層醫療機構高級職稱崗位比例。
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採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方式,提高鄉村醫生防禦醫療風險能力,改善鄉村醫生執業環境。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2、統一準入退出管理
新進的鄉村醫生須具備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等相應的執業資格,並按規定進行註冊,在規定的範圍內執業。建立鄉村醫生到齡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機制,原則上鄉村醫生年滿60周歲不再註冊和聘用,對達到退出年齡,身體健康、民眾信賴的村醫,可根據工作需要予以返聘,具體政策由縣(市、區)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
3、統一財務管理
村衛生室的財務由鄉鎮衛生院統收統支,單獨設賬,單獨核算。村衛生室收入扣除成本後用於發放鄉村醫生績效工資。鄉鎮衛生院要建立村衛生室資產台賬,加強對村衛生室的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
4、統一藥械管理
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村衛生室藥品及醫療器械根據臨床需要由鄉鎮衛生院統一採購、配送和管理,嚴禁從非法渠道購進。完善村衛生室藥品的出入庫管理,做到賬物相符。鄉鎮衛生院對鄉村醫生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加大日常監管力度,保證用藥安全。(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5、統一業務管理
鄉鎮衛生院明確村衛生室工作職責和目標任務,合理安排村衛生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工作,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管理,嚴格落實村衛生室各項技術規範。村衛生室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醫療安全制度,按要求完善各種醫療登記。(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6、統一績效考核
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鄉村醫生績效考核辦法。鄉鎮衛生院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為重點,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和民眾滿意度為核心,對鄉村醫生進行定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簽約續聘、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使其績效收入部分占總收入部分比例不低於60%,切實調動鄉村醫生積極性,促進鄉村醫生全面履行職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三)落實各項保障政策

1、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加大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數位化醫療裝備投入,通過開展遠程會診、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家庭醫生簽約、慢病管理等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鄉鎮、村延伸。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系統軟體套用,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數據互通共享,通過信息化手段推進一體化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衛健委)
2、要將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並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按規定落實一般診療費政策和家庭醫生簽約醫保補助資金。(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
3、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村衛生室長效運行保障政策,鄉鎮衛生院負責村衛生室運行維護,保證村衛生室正常運轉,要將村衛生室運行維護所需經費納入鄉鎮衛生院日常經費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4、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各縣(市、區)要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予以支持,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環境改善、設備更新、能力提升、職能拓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四、工作安排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9年6月)。各縣(市、區)出台實施方案及配套檔案,明確時間節點,啟動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安排部署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9年6月至8月)。各(市、區)根據實施方案,解決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試點鄉鎮工作紮實推進。
(三)督促指導階段(2019年9月至10月)。市、縣兩級加強對試點鄉鎮的督促指導,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促進全市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平衡發展。
(四)總結評估階段(2019年11月至12月)。市、縣兩級分別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統一組織考核驗收。
(五)全面推進階段(2020年以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上級安排部署,將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管理改革全面推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成立推進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的領導機構,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任務目標。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相關部門要解放思想,密切配合,主動作為,切實做好相關政策銜接,在政策導向、具體要求上保持協調一致。要定期相互通報工作進展,協商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和困難。
(三)強化督導檢查。要加強對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工作成效的監測評估和督導檢查,及時跟蹤工作進展並落實問責。要強化分類指導,採取聯合督導和約談通報等形式,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四)強化結果運用。市醫改辦將鄉村衛生一體化改革工作納入醫改年度考核,並對工作明顯落後的縣(市、區),視情況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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