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石政辦函〔2017〕24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6〕63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冀政辦字〔2016〕201號)精神,紮實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在我市複製推廣工作的落實,促進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總體要求,主要內容,組織實施,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刻認識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堅持把做好複製推廣工作作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發展新動能,拓展發展新空間,加快構建全市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面提升我市開放合作水平。

主要內容

(一)在全市範圍內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投資管理領域:“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改革”、“稅控發票領用網上申請”、“企業簡易註銷”等3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
2貿易便利化領域:“國際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制度”、“出境加工監管”、“企業協調員制度”、“免除低風險動植物檢疫證書清單制度”等4項。(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管委會,石家莊檢驗檢疫局)
3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引入中介機構開展保稅核查、核銷和企業稽查”、“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2項。(責任單位:綜合保稅區管委會)
(二)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包括:“入境維修產品監管新模式”、“一次備案,多次使用”、“委內加工監管”、“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大宗商品現貨保稅交易”、“保稅展示交易貨物分線監管、預檢驗和登記核銷管理模式”、“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間保稅貨物流轉監管模式”、“原產地簽證管理改革創新”等8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綜合保稅區管委會,石家莊檢驗檢疫局,市環保局)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石家莊市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研究解決改革事項落實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各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要將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列為重點工作,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和具體的負責人,積極有效地推動複製推廣工作。
(二)積極對接上級有關部門。各級各部門對國家和省已印發有關檔案、提出複製推廣意見的,要認真貫徹落實;對國家和省尚未明確貫徹落實意見的,要主動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提前做好複製推廣準備工作,確保第一時間在我市複製推廣。
(三)及時總結反饋。市有關部門要針對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細化落實方案,逐項分類推進,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情況,並於每季度末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各縣(市)、區要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複製推廣工作,大力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和大宗商品現貨保稅交易、保稅展示交易、入境維修、委內加工等新興業態發展,並在每季度末將有關情況和實踐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
(四)持續穩妥推進複製推廣工作。各級各部門在做好本次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同時,要按照《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5〕17號)、《商務部關於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最佳實踐案例”的函》(商資函〔2015〕945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5〕50號)等檔案要求,繼續深化完善政策措施,擴大政策成果覆蓋面,提高複製推廣實踐效果。
(五)做好宣傳解讀。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面向基層、企業、園區廣泛宣傳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的重大意義,做好政策解讀和業務指導工作,引導社會有關方面廣泛參與,讓市場主體及時了解、掌握並充分利用好改革創新政策,使各項改革試點經驗在我市落地生效。
附屬檔案:石家莊市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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