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典釋義
真人一詞最早出於春秋戰國《莊子·大宗師》:“古之
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
1.天尊的別名,道家稱存養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亦泛稱“成仙”之人。
春秋戰國《莊子·大宗師》:“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
《
鬼谷子》:“盛神中有五氣,神為之長,心為之舍,得為之大;養神之所,歸諸道。道者,天地之始,一其紀也。物之所造,天之所生,包宏無形,化氣先天地而成,莫見其形,莫知其名,謂之神靈。故道者,神明之源,一其化端,是以德養五氣,心能得一,乃有其術。術者,心氣之道所由舍者,神乃為之使。九窮十二舍者,氣之門戶,心之總攝也。生受於天,謂之真人;真人者,與天為一。內修練而知之,謂之聖人;聖人者,以類知之。故人與生一出於物化。知類在窮,有所疑惑,通於心術,心無其術,必有不通。其通也,五氣得養,務在舍神,此謂之化。化有五氣者,志也、思也、神也、德也;神其一長也。靜和者,養氣。氣得其和,四者不衰。四邊威勢無不為,存而舍之,是謂神化。歸於身,謂之真人。真人者,同天而合道,執一而養萬類,懷天心,施德養,無為以包志慮思意而行威勢者也。士者通達之神盛,乃能養志。”
《
黃帝內經·
素問·
上古天真論第一篇》:"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漢 淮南王《
淮南子·
本經訓》:“莫死莫生,莫虛莫盈,是謂真人。”
賈誼《鵬鳥賦》:“真人恬漠兮,獨與道息。釋智遺形兮,超然自喪;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
三國阮籍《
大人先生傳》曰:“太初真人,唯大之根.專氣一志,萬物以存.退不見後,進不睹先,發西北而造制,啟東南以為門.微道德以久娛,跨天地而處尊.夫然成吾體也.是以不避物而處,所賭則寧;不以物為累,所逌則成.彷徉是以舒其意,浮騰足以逞其情.故至人無宅,天地為客;至人無主,天地為所;至人無事,天地為故.無是非之別,無善惡之異.故天下被其澤,而萬物所以熾也.若夫惡彼而好我,自是而非人,忿激以爭求,貴志而賤身,伊禽生而獸死,尚何顯而獲榮?悲夫!子之用心也!薄安利以忘生,要求名以喪體,誠與彼其無詭,何枯槁而逌死?子之所好,何足言哉?吾將去子矣.”
魏晉《太上經》曰:“混茫之氣,變化為真人,與時翱翔,有名無體。”
魏晉《洞元自然經訣》曰:道言:真人者,體洞虛無,與道合真,同於自然,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通。
南北《太上一乘海空智藏經》曰:天尊:道性無隱無顯,無生無滅,無去無來;非現在,非未來,非過去;非因所作,非緣所生。是故名常。道性即是天尊,天尊即是真人。真人是常,道性是常。一切有為之法,皆是無常。虛空無為,是故為常。虛空者,即是道性;道性者,即是天尊;天尊者,即是無為;無為者,即是常樂。
道性、天尊、真人、無為、虛空等等,都是同體異名的概念。如同佛性、佛、真如、法身一樣。
這是道教繼承先秦兩漢道家思想對天尊問題探討的深入。
宋
蘇軾《
仇池筆記》:“
道家云:「心不離田,手不離宅。」又云:「真人之心,若珠在淵。眾人之心,若瓢在水。」”
清《孔易闡真》:“行無為自然之道,以成後天之功,性了而命亦全,便為無漏真人矣。”
清《陰陽正宗略引》:“天則有災害之凶;地則有覆亡之患;人則有劫殺之災,死喪流離,無時或息。人縱不能為不生不滅之真人,等而下之,亦當求其惡少善多,庶得領取生人之樂爾。今者理欲混淆,道之深微,非所望矣。”
陶行知:“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
3《史記·
秦始皇本紀》:“ 始皇 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後因指統一天下的所謂真命天子。
《秦並六國平話》卷上:“未有真人來統一,奈何七國又爭雄。”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錄之以見真人埽除之難,元勛櫛沐之苦。”
4.指品行端正的人。
《
漢書·楊惲傳》:“我不能自保,真人所謂‘鼠不容穴,銜窶數’者也。”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德行》:“太史奏真人東行。”
劉孝標 注引 檀道鸞 《續晉陽秋》:“
陳仲弓 從諸子侄造
荀 ( 荀淑 )父子,於時德星聚。太史奏五百里賢人聚。”
清
周亮工 《與王先生書》:“孝廉於仆稱莫逆交者二十年,真人真品,肅然敬之者亦二十年。”
5.指真誠可靠或知情的人。參見“ 真人面前不說假話 ”。
6.人類學中指從猿進化而來,真正脫離動物界的人。
吳汝康 《人類的起源和發展·人類的祖先》:“人科中的真人,則包括一切能製造工具的人,有較發達的腦子,形成了社會……真正脫離動物界而轉變成‘完全形成的人’,即真人。”
7.指廣泛知曉天理和真理的人。即,大學者。
人們通常對
學識淵博的人說:“您可是真人,請發表見解。”
四大真人之學
先秦是道家大發展的時期,它人物眾多,流派紛呈,蔚為大觀,並對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經過楚國與齊國的大力發展,以至於在戰國末期形成了
蒙文通先生所說的“黃老獨盛壓倒百家”的局面。漢初的“文景之治“就被認為是黃老之學的又一次成功的政治實踐。而四子真經所代表的玄學是除了儒學外唯一被定為官學的學說。
玄學是漢末魏晉至宋朝中葉時期出現的一種崇尚老莊、研究幽深玄遠問題的哲學與學說,是那個時代的學術主潮。所謂“玄”,即《
老子》所講“玄之又玄.謂。西漢之揚雄在《太玄·玄攤》中說:“玄者,幽攤萬類,不見形者也。”魏之王弼在《
老子指略》解釋道:“玄,謂之深者也。”玄學以《
老子》的“
無為”之論,《莊子》蔑視禮法的態度和《
周易》的神秘主義合為主旨,以道解易又符合先秦兩漢道家易思想。《
老子》又稱《
道德經》,《
莊子》又稱《
南華經》,此二書又被稱為“玄宗”。玄學主要代表人物有
何晏、
王弼、
嵇康、
阮籍、
向秀、
郭象、
張湛、
韓伯、
陶淵明、
袁宏等等。玄學是在東漢末年經學衰落之際,拋棄了天人感應之論,冀以清談和思辨裨補註經繁瑣等闕漏,以自然為本為體,以名教為末為用,探討本末的有無,即宇宙的本體問題;對此哲學目的,又以“得意忘言”為方法,以辨名析理為其思維形式。由是而成為一整套哲學體系。在晉元嘉十六年國家開設五館中,玄學館為其中之一,這也標誌玄學的確立並為朝廷認可。據南齊陸澄《與王儉書》所載:“元嘉建學之始,(鄭)玄、(王)弼兩立。逮顏延之為祭酒,黜鄭(玄)置王(弼),意在貴玄(學),事成敗儒(《南齊書·陸澄傳》)。”這說明南北朝時期,王弼的玄學,已經取代了鄭玄的經學了。玄學大體上分為三派:以何晏、王弼、向秀、郭象等為代表的玄理派;以王衍為代表的清談派和嵇康、阮籍、“七賢”等名流的狂放派。玄學的思潮還開創了中國文化史上的新時期,對宋明理學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魏晉玄學影響廣泛,泛浸及醫學,後者自然主義的養生觀,其重術尊方的發展理路,和醫者意也的思維方式等等,都與玄學的影響有關,這也鑄就了從魏晉南北朝時期醫學的自覺自為的特徵。
門閥士族士大夫致力於《
老子》、《
莊子》、《
周易》、《
論語》、《
列子》、《
文子》等儒道經典的注釋、研究和談論,宣傳自然無為,崇尚達生任性,於是在社會上掀起了一股“玄風”,以談玄論道來逃避現實政治。自曹魏年間的“正始之音”開始,很多名士口出玄言,不務政事,晉元帝司馬睿甚至“餐服玄風”,到南北朝時有的皇帝還“盡玄言之趣”,置玄學館,玄學風行一時。
玄學館是學習道家學說的學校。宋文帝時創立。元嘉十六年(439)文帝以何尚之為丹陽(今屬江蘇)尹,建宅於南城外,設定玄學館,招聚生徒。東海(今屬江蘇)徐秀、廬江(今屬安徽)何曇、潁川(今河南登封東)苟子華、太原孫宗昌、魯郡(今山東曲阜)孔惠宣等名流學者,都仰慕遠道來游,稱為南學。受魏晉玄學思想發展影響,玄學列為學校科目,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首開其端。唐代又名崇玄學,京師及地方均設。學習內容為《
老子》、《
莊子》,《
文子》、《
列子》等。玄學館.又稱為南學,學者聞風麗爭四館並置.為後代分科大學之始,對隋唐專科學校的發展有直接影響。
玄、史、文三館的設立,除《宋書·隱逸傳》所言是“上留心藝術”使然以外①,恐怕還有借設館來確立朝廷在士大夫文化中的領導地位的意味,將思想的生產納入國家的體制。尤其是玄學,它與史學、文學不同,是士大夫的思想靈魂,關乎治道。朝廷不光要借“抑揚名教”來整肅士風,還要占據思想界的權威地位,引導士風。《宋書·何尚之傳》:“立宅南郭外,置玄學,聚生徒。東海徐秀、廬江何爨、黃回、潁川苟子華、太原孫宗昌、王延秀、魯郡孔惠宣,並慕道來避,謂之南學。”可見玄學館的設立的確吸引了一些士人,形成了重要的社會影響。(據《南史·宋明帝紀》載,總明觀原設五科,因陰陽學無人,立四科。齊初仍沿用。其分科教學形式,影響後世專科教育的發展。)
北周承西魏之後,其學制較北齊為略勝。太學之外,又有“露門學”、“虎門學”及“通道觀”等。“露門學”或稱“路門學”,立於武帝天和二年(公元五六七年),與“虎門館”同為教授貴胄的學校。“通道觀”立於建德三年(公元五七四年),與宋“四學”的“玄學館”相似,蓋欲發揚道家思想,也是這時代與前代學制特異的史證(都見《北周書·武帝紀》)。
唐長安玄掌館唐都長安崇玄署轄下培養玄學人才的教學部門。又稱為崇玄館、崇玄學。其學生稱為崇玄生。據《唐會要》卷六四載,開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置崇玄學子玄元皇帝廟,開元二十九年正月,設崇玄博士1人,令學生習《
道德經》、《
莊子》、《
文子》、《
列子》,“待習業成後,每年隨貢舉人例送至省,準明經例考試”。有學生百人。天寶二年(公元742年)改稱崇賢館,稱博士為學士,助教為直學士,大學士1人則由宰相擔任,領兩京玄元官及道院。此後崇玄館因安史叛亂一度衰敗。大曆三年(公元768年),學生恢復至百人。
宋朝提倡學習道經,並設立道學制度和道學博士。政和七年八月,徽宗根據宣和殿大學士蔡攸建議,將《亢桑子》《
文子》列入國子學,與《
莊子》《
列子》並行。又親自為《
道德經》作注。重和元年因知兗州王純奏請,令學者治《御注道德經》,間於其中出題。同時又下詔規定:“自今學道之士,許入州縣學教養,所習經以《
黃帝內經》《
道德經》為大經,《
莊子》《
列子》為小經,外兼通儒經,俾合為一道,大經《
周易》,小經《
孟子》。”凡初入學者稱為道徒,以後每年進行考試,根據其考試的成績分別授以元士、高士、上士、良士、方士、居士、隱士、逸士、志士等名號,按五品到九品撥放。又依儒學貢士法,學道之士可通過考試升為貢士,到京入辟雍(北宋末年太學之預備學校,或稱“外學”)學習,然後每三年參加“大比”,殿試合格者即為有道之士,可授以道官道職。為了普及道經的學習,又令道錄院選擇道經數十部,鏤板頒之州郡。同年九月,又下詔規定:太學、辟雍各置《
內經》《
道德經》《
莊子》《
列子》博士二員。後又規定“諸州添置道學博士,擇本州官兼充。”通過以上措施,促使道、儒合一。到宣和二年正月,遂下令“罷道學,以儒、道合而為一,不必別置道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