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岷東新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設立岷東新區的決定》(眉委發〔2011〕22號)精神,設立中共眉山市岷東新區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岷東新區黨工委)、眉山市岷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岷東新區管委會),分別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市岷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四川眉山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岷東新區管理委員會
  • 地區:眉山市
  • 主要職責:負責岷東新區開發、建設與管理
  • 內設機構:7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岷東新區開發、建設與管理。
(二)負責組織編制岷東新區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岷東新區規劃區內的項目建設任務,並自主解決所需建設經費。
(四)負責制定岷東新區招商引資、投融資及產業發展等鼓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岷東新區規劃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六)負責岷東新區規劃區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民政、安全、民族、宗教、外僑台等工作,興辦和管理社會公益事業。
(七)履行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授權的相關職能。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眉山市岷東新區管理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及勞資管理;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宣傳、統戰、工會、婦聯、紀檢監察、普法等工作。
(二)經濟發展局。
負責岷東新區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建設發展年度計畫;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戰略,組織協調經貿活動;制定推進產業發展意見,負責二、三產業經營服務和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立項、備案及核准申報等工作;負責行使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岷東新區統計和項目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三)拆遷安置辦公室(掛民眾工作局牌子)。
負責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制定、宣傳和解釋,統籌協調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安置人口、過渡費、安置房審核與結算;負責拆遷安置審批手續、基礎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及保管工作。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處理信訪事項;分析、研判信訪情況,提出改進工作的整改方案和建議;牽頭落實管委會關於民眾和信訪工作的決議決定,督查督辦信訪事項;負責岷東新區社會穩定工作。
(四)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按照招投標程式,負責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自主項目招標檔案審查批准;協助審查非自主項目招投標檔案,配合公共資源交易部門完成招標工作;對招投標項目實施全程監督;負責契約審查、管理與資料歸檔等工作。
(五)財政局(掛國有資產管理局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規和各項財稅政策,負責財務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財政收入;負責各項財政預算資金的計畫編制、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搞好財政綜合平衡;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評審和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出讓土地的宗地核算工作。
(六)招商引資局。
負責制定和實施招商引資鼓勵政策,做好項目信息徵集、分析和對外發布;負責項目包裝投資政策和鼓勵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考察接待、政策諮詢、項目洽談、項目初評和契約起草等工作;組織實施對外重大招商引資活動。
(七)社會事業局。
負責岷東新區規劃區城市低保、養老保險、就業服務、救災救濟、優撫、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等工作;負責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民政、安全、民族、宗教、外僑台等工作。

人員編制

眉山市岷東新區管理委員會機關核定行政編制25名。其中:黨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1名,黨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主任5名;紀工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6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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