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管理局是中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中設立的由財政部歸口管理的國有資產專門管理機構。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於1988年9月設立。國有資產管理局主要是行使國家賦予的對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代表權、監督管理權、國家投資和收益權以及資產處置權。具體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對國有資產現狀和變動情況的調查研究及登記管理,監督國有資產保值和增殖;參與國家投資的分配和回收投資的再分配,對各類國家投資公司、投資銀行的經營活動進行稽核和監督;協同財政部門,監督企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企業生產發展基金、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規定;對國有資產的運用情況實施檢查,促進國有資產經營單位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會同有關部門對國有企業進行發包、租賃、合資、參股經營等項工作,參與決定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和合資企業國有資產股權收益分配;審批國營企業承包、租賃、合資、參股經營和兼併、拍賣、破產清理等經營活動中涉及國有資產的評估、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問題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資產管理局
- 隸屬:財政部
- 設立於:1932年末或1933年春
- 性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