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關於做好基金會201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省民政廳關於做好基金會201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3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民政廳關於做好基金會201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民〔2014〕24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04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檔案全文
省民政廳關於做好基金會201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金會:
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0號)、《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民政部令第30號)、《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民政部令第31號)、《關於規範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民發〔2012〕124號)的要求,為進一步規範基金會的管理,提高基金會的公信度,更好的發揮基金會作用。我廳將對基金會實施2013年度檢查。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時間
2014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二、年檢範圍
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廳登記成立的基金會均須參加2013年度檢查。
三、年檢程式
(一)網上填報
參加年檢的基金會須登入中國社會組織網,在網頁右側的“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大廳”中找到基金會專欄,在“年檢”中點擊“網上填報”,進入後輸入用戶名、密碼即可填寫年度工作報告。
(二)報送紙質材料
各基金會在網上填報初審通過後,請將以下材料一併於2014年3月20日前報我廳民間組織管理局:
1、年檢系統列印的《基金會2013年度工作報告》(三份);
2、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複印件各一份);
3、加蓋公章的《2013年度基金會基本情況統計表》(一份);
4、加蓋公章的《2013年度基金會財務情況統計表》(一份);
5、加蓋公章的《基金會基礎數據填報表》和《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基礎數據填報表》(各一份);
6、加蓋公章的《社會組織2014年三項工作情況說明》(一份);
7、基金會重大公益活動,接受和使用捐贈情況說明,經法人簽字,加蓋公章(一份);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年檢公告
年檢結果將在中國社會組織網的“年檢結果公告”中公布。基金會須在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持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到我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加蓋年檢印章。
四、注意事項
1、各基金會用戶名為基金會中文名稱全稱,初始密碼為123456。基金會登錄後,可根據需要自行修改密碼;
2、《基金會2013年度工作報告》中,有業務主管單位的基金會,需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初審意見:“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或“年檢不合格”,並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3、鑒於往年年檢工作經驗,建議各基金會找專業性強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要求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報告以貼上有印花的為有效,並且複印件需會計師事務所加蓋齊縫章;
4、年檢需提交的紙質材料第3-6項,電子版均可登錄河北民政網“通知公告”欄,從《河北省民政廳關於做好基金會201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附屬檔案中下載;
5、未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基金會不需要填寫《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基礎數據填報表》。
五、有關工作要求
接受年度檢查是基金會應盡的法律義務,各基金會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年檢的時間和程式要求,認真履行年度檢查的審查手續,如實填報和提交有關年度檢查的材料,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查。逾期不參加年檢的、年檢基本合格或年檢不合格的,要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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