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福利經濟學派是本世紀60年代從新福利經濟學派中分化出來的一個分支。他們認為“福利”與“快樂”應相提並論; 強調福利的相對性。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國經濟學家埃茲拉·米香和美國經濟學家理察·伊斯特林。相對福利學說最早出現於美國經濟學家阿布拉摩維茨的著作中。60年代以後,米香等人在討論福利的含義時,一方面把福利與快樂相提並論,認為兩者是同義詞,把福利說成是“人們所體驗的感受”;另一方面,又根據杜森貝利的“相對收入假定”,把快樂看作是相對的,是通過比較而得出的。這樣,就否定了以往福利經濟學分析中所暗含的一個假定 (其他人的福利不會對某個人發生影響),從而顯示出相對福利經濟學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