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抵免法

所謂直接抵免法,就是居住國對同一個居民納稅人在來源地國繳納的稅額,如同一居民個人就其境外來源的工資薪金所得在來源地國已繳納的所得稅額,或同一個法人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在所在地國繳納的所得稅額,允許用來直接抵免該居民個人或企業的總機構所應匯總繳納居住國的相應稅額的方法。

直接抵免法是用來解決法律意義上的國際重複徵稅的方法。所謂法律意義的重複徵稅,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同一個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的重複徵稅。這裡所稱的同一個納稅人,既包括同一個自然人,也包括在法律上屬於同一個法人實體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謂直接抵免法,就是居住國對同一個居民納稅人在來源地國繳納的稅額,如同一居民個人就其境外來源的工資薪金所得在來源地國已繳納的所得稅額,或同一個法人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在所在地國繳納的所得稅額,允許用來直接抵免該居民個人或企業的總機構所應匯總繳納居住國的相應稅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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