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廣播衛星

亦稱“廣播衛星”。通信衛星的一種。能將地面電視或聲音廣播節目進行中繼並直接廣播給用戶。主要有電視直接廣播衛星和聲音直接廣播衛星兩種。衛星在對地靜止軌道上,離地甚遠,故衛星天線波束可覆蓋地面上很大面積,用戶可不受地理環境限制,即使邊遠地區、小島或山區都能良好地接收到。原理和方法與對地靜止軌道上的通信衛星相似。因用戶接收設備的靈敏度低,且需防止干擾鄰國的電視接收,故其特點主要有:(1)發射功率大,廣播用的轉發器輸出功率需200瓦以上;(2)發射天線尺寸大且方向圖形要適合國境線形狀;(3)姿態控制和衛星位置保持的精度要高,且需不斷進行偏差修正;(4)安裝大面積太陽能電池帆板,以提供2千瓦至10千瓦以上的功率;(5)分配給衛星廣播套用的頻率範圍較廣,最低為620兆赫,最高達到86吉赫。已使用的頻率主要有1.2吉赫、1.4吉赫、2.5吉赫、4吉赫、11吉赫、12吉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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