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河哲學社

盲河哲學社

盲河哲學社,是蘭鐵一中的學生社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盲河哲學社
  • 外文名:【blind river】philosophy club of fifty-first senior middle school
  • 簡稱:盲河(校內簡稱哲學社)
  • 成立時間:2014年6月
社團簡介,人員設定,部門介紹,社團章程,

社團簡介

簡介
蘭鐵一中學生哲學研究社,又名盲河哲學社,成立於2014年6月,隸屬於蘭州市第五十一中學,是學校歷史上第一批由學生自主創辦的社團,是一個剛成立的全新的社團平台。自哲學社成立以來,我們始終以“修身不言命,謀道不擇時”為本社辦社、研究宗旨,始終堅持“錘鍊人格,窮身濟道”的治社方針
宗旨
自哲學社成立以來,我們始終以“修身不言命,謀道不擇時”為本社辦社、研究宗旨,並將廣博的人文精神與獨立的理性邏輯相結合。
治社方針
我社將始終堅持“錘鍊人格,窮身濟道”的治社方針。
發展
在以後的發展道路上,我社將把獨立的人文精神和以人為本的世界觀結合在一起,通過社會實踐與社團活動來豐富和繁榮鐵一(第五十一中)校園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在我校的建設與發展。

人員設定

社長(2人)部長(3人)部員(15人)

部門介紹

中哲部
東方哲學中獨樹一幟的中國哲學。以時間為序,對從先秦哲學、漢代經學、魏晉玄學、隋唐佛學、宋明理學、清代樸學一直到傳統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內容進行研究。
西哲部
研究以西方國家為代表的西方哲學,學習研究可以以時間為序,也可以以思想流派為序,對於西哲三大論(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的系統性了解。
宣傳部
集組織部,技術部,外交部,宣傳部於一體的核心部門。負責活動安排,活動組織,活動進行以及最終的活動整理報告。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哲學社的組織管理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社是由蘭鐵一中團委主管的以哲學研究為主的蘭鐵一中學生學術團體。本社
的中文全稱為:蘭鐵一中盲河哲學研究社(簡稱"哲學社");本社的英文名稱為
: Philosophy Association of 51st senior highschool(PATHS)。
第三條 本社的宗旨和任務是深入研究和弘揚中國傳統哲學和西方哲學文化,努力探討
哲學的理論與實踐,及其在現代社會的積極意義,通過組織講座、研討、座談、參觀和
學術交流等方式在蘭鐵一中開展哲學文化研究,提高社員的哲學和人文修養,豐富和繁榮
校園文化,以便更好地服務於國家和社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
第四條 哲學社崇尚獨立的人文精神,真誠嚴謹的思考態度。
第五條 哲學社下設一個獨立的宣傳部,將獨立進行分內工作。
第六條 哲學社下設各種興趣小組,組織願意參與閱讀、思考,並聯繫指導老師
專門指導。
第二章 社員
第七條 所有愛好哲學的朋友在每學年納新時期可以申請加入哲學社。
第八條 想加入哲學社的朋友,需要認真填寫註冊單,提交並經本社幹事討論通過後,將
正式吸收成為哲學社的社員。
第九條 本社設定並妥善保存社員登記簿,其中記錄社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年級、
班級、入社日期、離社日期、離社原因等主要事項。
第十條 社員權利:
社員有自由、優先參加活動的權利。
社員有參加活動工作,承擔活動任務的權利。
社員有對活動以及組織方式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社員有監督幹事(部長)和社長工作
的權利。社員有權旁聽幹事會議,並享有建議權。
社員享有活動申請的權利,即社員可以提出一個活動構想,幹事組將考察 活動的
可行度與作用,如果決定實施,將具體實施本活動,
社員在協會內部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社員有申請成為幹事、社長的權利。在社員提出申請兩周內
,幹事組將給予商議並執行商議結果。
社員享有了解活動信息的服務,包括講座信息,書籍信息,課程信息等方面。
社員有權在活動中借閱本校的圖書、電子音像資料等。
社員有自由退出社團的權利,但是離社需要向相關管理人員或者社長發出離社通知
第十一條 社員義務:
在本協會活動中,社員有遵守、執行並維護本社章程和社長決議的義務。
社員在承擔社長或幹事委託任務或者工作時,需要積極負責,及時完成。
社員有維護本社團結,維護本社的形象,聲譽的義務。不得在任何場合作出有損社團形
象,聲譽的事情。在出遊,或者校外活動中,有維護蘭鐵一中形象,聲譽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將予以除名並上報學校:
不遵守本社章程和決議,造成惡劣後果的;
嚴重擾亂本社日常工作的;
破壞本社團結,影響嚴重的;
公開詆毀本社,造成惡劣影響的;
盜用本社名義從事違紀、違法活動的;
無故不參與活動或者不請假超過三次的;
在活動中不能按照要求積極活動超過三次的。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本社實行學校監督下的社長負責制。
第十四條 幹事組
(一) 幹事組為本社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幹事組起著對社長的監督作用,並對本社的
重大舉措和活動有決定權。幹事組保留彈劾社長、罷免社長,各部負責人,各興趣
小組負責人及開除社員社籍的權利。
第十五條 社長
(一) 社長是哲學社的負責人,負責組織和安排哲學社日常的工作和活動。
(二) 社長負責執行幹事會的決議,對外代表本社。
(三) 本社設社長一人,副社長1~2人(由總人數決定,目前1人)。
(四) 社長通過選舉產生。副社長由社長提名,全體社員半數通過生效。副社長協助社長進
行各項工作。
(五) 社長任期原則上為兩個學年。社長有權召開幹事會議。
第十六條 換屆
(一) 換屆會議在每年春季學期期末舉行,進行本學期工作總結,換屆會議由現任社長主
持。
第十七條 組織,工作機構設定
為了便於組織管理和開展社務工作,本社設定了三個部門,各部門負責人要求互相扶持,積極負責。暫定分為以下3部,各部部長由社長任命。各部原則上設部長一名。
(一) 宣傳部:現階段,為控制規模,突出效率。原則上設一宣傳部長,文書部、社員部、財務部合併,由一人全面負責
(二)中哲部:以研究中哲為主,現部長一名(由部員人數決定)。
(三)西哲部:以研究西哲為主,現部長兩名(由部員人數決定)
第十八條 本社顧問
本社可聘請顧問和指導老師,具體事宜由幹事組決定;本社指導老師目前由谷雪蓮老師擔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幹事組通過並報校團委備案後生效,其修改須經幹事組討論並由幹事組會議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本社幹事組。如果對於條款的解釋,意見分歧較大時,可報請學校有關部門裁決。
蘭鐵一中盲河哲學研究社
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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