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程式,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機關提起,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式。它又稱為再審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督程式
- 外文名:Supervision procedure
監督程式,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機關提起,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式。它又稱為再審程式。
審判監督程式,又稱“再審程式”。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式。目的在於對已生效而...
監督程式,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機關提起,對案件進行再審的程式。它又稱為再審程式。...
《程式的監督與監督的程式》是2008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振宇。本書作者克服困難,勇於探討,直面問題,殫思竭慮,對程式的設定與監督進行了較為...
執行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執行監督是指對執行程式或執行工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媒體的監督,法院內部的監督和法律...
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黨、社會團體、新聞輿論等多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對政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所實施的監察和督導;狹義的行政監督...
根據我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審判監督程式,又稱再審程式,是指人民法院、檢察院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所謂程式監督權是指對死刑覆核審判程式運行過程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的權力,包括法庭組成人員的合法性(我們認為基於死刑程式正當性的考慮,合議庭組成人員應當由三個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於2008年11月1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3次會議通過,2008年11月25日最...
仲裁監督程式是仲裁機關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應組成新的合議庭,重新處理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契約仲裁條例》規定:(1)經濟契約...
法律監督亦稱“司法監督”或“檢察監督”。是行政法制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監督。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它的監督:一是一般監督,即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司法解釋。檔案出台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賠償法的立法宗旨和修法精神,...
行政訴訟中審判監督程式是簡稱“行政訴訟的再審程式”。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再次進行審理的程式。不是人民法院...
會計監督程式是為了規範會計行為,打擊違法犯罪,才能促進有序競爭和有效配置資源,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刑事抗訴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1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程式性監督,是指檢察官一方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另一方面以國家法律監督者的身份出庭監督法庭的審判活動。...
第一條 為正確行使消防監督職責,規範消防監督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 督程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是2008-12-1出版的圖書。...
《憲法監督程式研究》是2011年9月1日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介紹理論闡述、比較研究、類型劃分、制度分析等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司法解釋問答》是200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法院出版社法規編輯中心。...
民事判決書(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案件用)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信息欄、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法院訴訟文書樣式71...
《審判監督程式的改革與完善》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前飛。... 第一屆學術年會以“審判監督程式的價值追求”為研討主題,以當前司法工作中急需明確的...
《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是2009年出版的法律圖書。...
審判監督制度也稱再審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依法重新審理並作出判決的一種審判制度。在性質上,它是一種救濟程式,是對兩審終審制度的補充...
《中國民事法律監督程式研究》是2009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漢明... 《中國民事法律監督程式研究》運用比較的方法、實證的方法和價值分析方法,從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