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

2010年9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秘〔2010〕126號印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該《辦法》共5條,由安徽省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實施細則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秘〔2010〕126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0年9月11日
  • 施行時間:2010年9月11日
檔案通知,辦法,

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皖政辦秘〔2010〕126號
示範區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辦法

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考核評價辦法(試行)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的決定》(皖發〔2010〕2號)和《關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實施方案》(皖發〔2010〕3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示範區建設,引導科學承接產業轉移,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對象。示範區涉及的10個設區的市、59個縣(含市、區,下同)和兩個省管集中區。
二、考評內容。考核評價包含三個方面內容。一是目標任務考核。以《示範區規劃2015年主要目標分解表》為依據(見附屬檔案1),對各地每年的目標實現程度進行定量考核。二是發展成效考核。以各地每年的發展實績為對象,選取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節能環保等主要指標(見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按照靜態指數占40%、動態指數占60%的權重進行定量考核。三是特別加分。包括規劃實施、自主創新、文明創建、重大項目引進、節能減排等,按照工作實績給予加分(見附屬檔案4)。
三、考評方法。採用綜合評分加特別加分的方法,以匯總得分作為年度表彰獎勵的主要依據。綜合評分中,設區的市採取目標任務考核與發展成效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兩者權重分別為20%和80%,其中六安市以市縣區加權平均得分;各縣按發展成效考核。兩個省管集中區主要考核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直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考評工作組織。由省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政府督查室、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開展考評工作。
五、表彰獎勵。每年對10個市中前3名、59個縣中前20名進行表彰獎勵,並授予“xxxx年度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獎勵市縣區領導班子20萬元,所需資金從每年安排的示範區專項資金中列支。對連續三年受表彰的,再給予一次性特別嘉獎。考評年度內發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事項的,取消當年表彰獎勵資格,缺額依次遞補。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省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實施細則並負責解釋。
附屬檔案:1. 示範區規劃2015年主要目標分解表(略)
2. 示範區10市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略)
3. 示範區59縣市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略)
4. 特別加分及考核單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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