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英文:Queen's Pier,1925年-2007年7月31日)是香港一個可供小型船隻泊岸上下客的公眾碼頭,現存建築建於1953年,位於香港島中環
愛丁堡廣場 ,毗鄰
香港大會堂 ,面對
維多利亞港 ,香港海事結構編號HP092。碼頭的海事運作已在2007年4月26日開始被中環9號碼頭所取代;而皇后
碼頭 本身也在2008年2月從原址上完全拆卸(連其底部樁柱也一併計算在內則為2008年3月)。
歷史 前身 皇后碼頭的前身是皇后像停泊處(Queen's Statue Wharf),為一個以木搭成的簡單停泊位,約於20世紀初落成。停泊處因處於皇后像廣場之前而得名,因此其「皇后」其實是指
維多利亞女王 。
皇后碼頭 到了1921年,當時的海港工程處決定重建碼頭,並於1924年7月31日被香港立法局通過改名為皇后碼頭。而碼頭於1925年10月落成,其位置在今日皇后像廣場及皇后行(香港文華東方酒店現址)附近。當時的皇后碼頭建有拱門及圓柱,上蓋則以鋼鐵建成,並採用混凝土樁柱,耗資20萬港元興建。碼頭也懸掛了英國國旗。
當時的皇后碼頭並不開放給公眾使用,而是專供香港總督及英國主要官員往返香港時使用,並同時舉行歡迎或送別儀式。皇后碼頭的首個使用者,是香港總督
司徒拔 於1925年10月31日因任期結束而離開香港的時候所使用。而首位在皇后碼頭上岸的港督則是同年11月履新的
金文泰 。此外,皇后碼頭在1928年曾舉行巡遊以慶祝英王喬治五世壽辰,其後也有慶祝英女王壽辰的活動。
第二代 1953年4月,由於中環進行填海工程,皇后碼頭與天星碼頭同被搬遷至今日的位置。新皇后碼頭於1953年下旬正式使用,並全面開放予公眾使用,而舊皇后碼頭於1954年2月才正式拆卸,並於新碼頭興建上蓋。而新皇后碼頭的開幕儀式則由當時香港總督
葛量洪 夫人葛慕蓮於同年6月28日正式舉行。
皇后碼頭 殖民地時代,皇后碼頭是香港政府官員及英國皇室成員使用的碼頭。歷任港督上任的傳統,是乘坐港督遊艇(由柏立基開始為「慕蓮夫人號」)抵達中環,在皇后碼頭上岸,並在愛丁堡廣場舉行歡迎及閱兵等就職儀式,然後前往香港大會堂宣誓。1975年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首次訪問香港,在5月4日下午於啟德機場降落後,乘坐「慕蓮夫人號」渡過維多利亞港,於皇后碼頭上岸。
另一方面,皇后碼頭也是昔日香港渡海泳的終點。
面臨重置 2000年,皇后碼頭因要配合香港政府的中環填海計畫,所以已決定於2006年11月新
中環碼頭 啟用後與天星碼頭一起清拆,但皇后碼頭的清拆限期比天星碼頭長。香港民間團體現正連同區議員阻止清拆決定。多個團體會在同年12月24日平安夜晚上8時在愛丁堡廣場發起「盼望天星的聖誕」燭光集會,要求政府復修
愛丁堡廣場碼頭 ,並爭取保留即將拆卸的皇后碼頭。
皇后碼頭 到8月1日,仍有十幾名爭取保留皇后碼頭人士在該處靜坐、露宿,並在該碼頭舉行圖片展覽及簽名活動。影星周潤發更在2007年4月28日清晨到達皇后碼頭簽名支持保留碼頭。2007年7月27日三名保育碼頭人士,宣布由同日下午四時半開始,進行無限期靜坐絕食至政府承諾,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為止。而政府發展局於當晚八時五十三分,向傳媒發布新聞稿表示不認同保育碼頭人士的絕食行動。保育人士指政府沒有必要花費五千萬元公帑拆卸皇后碼頭,以及巨額費用,而可單用壹至二千萬元為皇后碼頭進行承托工程。而承托工程亦不妨礙中環填海工程,又能保留碼頭和節省大筆公帑。而發展局則指稱,延遲移交皇后碼頭用地,會使中環填海計畫第三期工程停頓,可能導致每日達數十萬元的索償。同時指,已為碼頭進行雷射掃瞄,而貯存碼頭的立體影像及圖則,稍後將碼頭的非結構部份逐一拆除,拆除及存放工序會在4個月內完成。但重組方案則仍懸而未決。
2007年7月30日下午,地政總署派員到皇后碼頭的欄桿貼出通告,指在碼頭露宿的示威者是違例占用政府土地,要求他們在8月1日午夜12前離開。
通告原文 LAND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ORDINANCEChapter 28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通告 NOTICE UNDER SECTION 6(1)
LOCATION Government Land at Queen's Pier, Central, Hong Kong.
TAKE NOTICE that the Authority designated pursuant to section 3 of above Ordinance HEREBY REQUIRES occupiers of the land upon which this notice is posted, begin unleased and occupied otherwise than under a licence, deed or memorandum of appropriation, to cease such ossupation before 1st August 2007.
Dated 30th July 2007
Time 3:00pm
(signed) (Franklin TANG) for Director of Lands
土地(雜項條文)條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28章)
根據第6(1)條所發的通告
本署發現位於香港中環皇后碼頭的政府土地,即本通告所張貼地方,屬未批租的政府土地,現由未領有使用政府土地牌照、撥地契據或撥地備忘錄的人士違例占用。因此,依據上述條例第3條指定的主管當局,現特飭令上述占用人士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之前,停止占用該土地。
地政總署署長
(鄧建文代行)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三時零分
最後結果 2007年7月31日,香港高等法院接納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和朱凱迪要求阻止政府清拆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林文瀚指申請當中兩個理據有法律爭議性故接納司法覆核申請,並排期至2007年8月7日開審。現時政府一時視古物諮詢委員會為決策者 ,一時則視為諮詢組織,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李律仁指期望今次司法覆核能澄清委員會的角色。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隨即表示午夜後將會如常展開清場行動,以收回土地予承建商;不過政府以及警方沒有在凌晨零時作清場的行動,在早上11時開始至下午時候在地上清場,在傍晚6時半開始對天台上的清場至8時45分。
皇后碼頭 交通用途 皇后碼頭可供遊艇及小型船隻上落乘客。而碼頭側的愛丁堡廣場則可作為停泊車輛例如結婚花車,及的士上下客等。由於隔鄰的大會堂設有婚姻登記處,愛丁堡廣場亦是結婚照的拍攝地點。廣場亦作為示威民眾集合起點、旅遊團體集合出發、制服團體儀仗隊表演等用途。
未來發展 中環皇后碼頭的命運至今未明,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已跟專業團體取得共識,找到保留中環皇后碼頭的最好方案,就是臨時遷走碼頭,待填海工程完成後,再在原址附近重置。
皇后碼頭
2007年5月,規劃署發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提出4個重置皇后碼頭的方案。同月,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將皇后碼頭列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可能影響重置計畫。但後來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在2007年6月15日表決同意撥款遷拆皇后碼頭。
2008年4月,規劃署發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提出兩個重置皇后碼頭的方案:
將皇后碼頭重置於九號及十號碼頭之間,恢復其海事功能
將皇后碼頭重置於原址,保持與大會堂的關係,但喪失其海事功能
2008年5月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皇后碼頭的組件正安放在香港大嶼山狗虱灣政府爆炸品倉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計畫興建室內臨時倉庫,內設溫度及濕度調節,妥善安置皇后碼頭的組件尤其頂蓋部份,待皇后碼頭正式重置於中環地區時能儘量保持原貌,只是皇后碼頭在中環九號碼頭與十號碼頭中間位置重置時可能要拆去兩側的樓梯,以免影響中環九號碼頭與十號碼頭的運作。
外景場地 皇后碼頭在很多電視劇也常常出現, 不論是男女主角英雄救美、偶遇、相識、談心、定情、分手、三角戀攤牌等。曾在皇后碼頭拍攝的電視劇包括:
亞洲電視的《美麗傳說2星願》
無線電視的《創世紀II天地有情》
林憶蓮音樂特輯
電影《最佳拍檔》
電影《少林足球》演員招募
電影《龍鳳斗》宣傳活動
鄰近建築物 解放軍駐港總部
停車場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