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案通解:動物和物件致害侵權

百案通解:動物和物件致害侵權

《百案通解:動物和物件致害侵權》是2010年1月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海亮,王立爭。

基本介紹

  • 書名:百案通解:動物和物件致害侵權
  • 頁數:252頁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裝幀:平裝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1月1日)
叢書名: 侵權責任法專家解答系列
平裝: 25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9317051
條形碼: 9787509317051
尺寸: 20 x 13.8 x 1.2 cm
重量: 240 g

作者簡介

劉海亮,哲學學士,青島大學法學研究生,山東今海瑞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二級律師,首屆臨沂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臨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臨沂市中介機構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臨沂市城市房屋拆遷估價專家委員會委員。出版《物權法總則與所有權制度》專著一部,發表學術論文13篇。在建築房地產法務、公司法務、行政法務以及相關訴訟等領域形成了自己的業務專長。
王立爭,男,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講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主要從事民商法教學與研究工作。先後在《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學論壇》等刊物發表論文十餘篇,與他人合作出版學術專著兩部,主持省部級項目一項,參與省部級及以上項目數項。
叢書主編簡介:
高子程,經濟學碩士、法學博士。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業務部主任。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央財經大學客座教授,全國政工科委研究員,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專家顧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理事、契約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權益保障委員會副主任。
作為北京市優秀律師,曾經代理過許多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其中包括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陳良宇案,原中國石化總經理陳同海案,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案,原建設銀行總行行長張恩照案,律師李莊涉嫌偽證案,原中國能源總經理王建才案,原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案,德國維特根集團中國區總經理烏里案,原黑龍江綏化市長王慎義案等。還代理過亞能集團、寶通電力、韓國三星、中國電纜、光大銀行、中國鋼鐵、加東航空、中國建築設計院、天鵝航空、數碼亞洲、南方基金、中信21世紀、中國能源公司、中國航天財務、中國材料、香港中發、香港朝陽、大中華地產、中國電影集團、中國房產集團、環球醫療、黃金期貨、中關村證券、中保信託、中貿置業、新加坡信隆、日本橫濱、寶新電力、天津投資、新華證券、建工長城、財達證券、亞信地產、路橋集團、順峰商標等若干契約糾紛、侵權案。
曾獲奧運功勳獎、奧運銀質獎。主要研究領域為侵權法、契約法、刑法等,注重於研究侵權責任法等立法在律師實務中的發展和套用,曾發表《論(反壟斷法)的缺失與完善》等多篇論文和著作。
王維嘉,山東大學哲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班在讀。現任山東國傑律師事務所主任,國傑律師聯盟會長。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山東中醫藥大學客座教授,山東省醫學倫理學學會常務理事,濟南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首屆山東十大傑出青年律師。主要研究領域為侵權法、契約法、公司法,並且在醫療法領域具有紮實深入的理論基礎和實務經驗。有18篇學術論文在中國律師論壇、中國民商法論壇等學術活動中獲獎。已出版《如何獲取醫療事故賠償》、《公司章程》等多部學術著作和實務書籍。

內容簡介

《百案通解:動物和物件致害侵權》內容簡介:生活中的風險防不勝防,各類侵權行為充斥於我們的身邊。交通侵權、醫療侵權、工傷侵權、產品侵權、校園侵權、寵物侵權等行為每天都在不斷發生。如何才能避免侵權行為的傷害.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新的《侵權責任法》為我們指明了道路。
本套叢書由法律專家根據最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內容編寫。精心選取我們身邊經常發生的侵權行為引起的熱點法律問題。附以生動有趣的小案例加以說明,依據新法進行分析解答。同時對侵權風險的防範予以提示,是您生活中依法維權的好幫手!

目錄

第一章 破解動物致害侵權之謎
基礎入門——何謂動物致人損害侵權?/1
以法律為準繩——處理動物致人損害侵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5
橋歸橋,路歸路——動物致人損害侵權與一般侵權如何區分?/10
橋歸橋,路歸路——動物致人損害責任與違約責任如何區分?/13
第二章 動物致人損害,責任誰來承擔
不問過錯——飼養動物致人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17
不問過錯——違規飼養動物致人損害侵權和飼養危險動物
致人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20
推定過錯——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23
第三章 誰侵犯了我的權利
與動物的親密接觸——什麼是動物的致害“舉動”?/28
損人不利己——什麼是動物致人損害責任中的損害事實?/31
事出有因,前因後果——因果關係應當如何判斷?/34
第四章 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或減責事由
免責或減責事由——受害人重大過失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39
減責事由——混合過錯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43
免責事由——受害人故意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48
免責事由——不可抗力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50
雙重選擇——第三人過錯是否還是免責事由?/53
第五章 形形色色的動物致人損害侵權
合法飼養動物,解除後顧之憂——違規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57
飼養危險動物的沉重代價——飼養危險動物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6l
動物園是否賠償?——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65
原主人必須埋單——遺棄、逃逸動物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69
主人的連帶責任——動物共同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75
主人的連帶責任——動物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79
第六章 步入物件致人損害侵權
基礎入門——什麼是物件致人損害侵權?/83
以法律為準繩——處理物件致人損害侵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89
誰侵犯了我的權利——物件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麼?/95
橋歸橋,路歸路——物件致人損害侵權與一般侵權如何區分?/99
第七章 物件致人損害侵權的歸責原則
推定過錯——多數物件致人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104
公平擔責——拋擲物致人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108
不問過錯——地上工作物倒塌致人損害侵權以及妨礙通行物致入損害侵權適用何種歸責原則?/112
第八章 物件損害責任的免責或減責事由
減責事由——混合過錯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118
免責事由——受害人故意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123
免責事由——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126
免責事由——不可抗力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129
第九章 形形色色的物件致人損害侵權
建築物等地上工作物需要日常管理與維護——地上工作物脫落、墜落致人損害責任如何認定?/133
建築物等地上工作物需要日常管理與維護——地上工作物脫落、墜落致人損害責任的擔責主體如何確定?/139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連帶責任及追償權——地上工作物倒塌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144
其他責任人的侵權責任——地上工作物倒塌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147
“堆”起來的責任——堆放物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149
……
第十章 動物和物品致人損害侵權的責任承擔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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