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是由縣人口和計生委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沙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指南
- 受理單位:縣人口和計生委
白沙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是由縣人口和計生委受理。
白沙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是由縣人口和計生委受理。項目名稱《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程式執法主體縣人口和計生委查驗對象成年流動人口育齡人員。查驗機關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15日內到現居...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畫生育獎罰情況等便於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是便於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免費向流動人口提供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諮詢、避孕藥具、孕情、環情、病情檢查,以及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2015年,國家衛計委將全面推開流動人口電子婚育...
第十一條 持證人應當在到達現居住地15日內,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驗證機關)交驗《婚育證明》,接受當地計畫生育部門的管理,憑證享受計畫生育部門提供的服務。驗證機關查驗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應當將查驗結果在"查驗記錄欄"予以記錄並蓋章,對其中的已婚育齡人員進行登記。查驗後應當將《...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按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第十三條 持證人婚育情況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到現居住地驗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由本人在3個月...
驗證機關查驗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應當將查驗結果在“查驗記錄欄”予以記錄並蓋章,對其中的已婚育齡人員進行登記。查驗後應當將《婚育證明》及其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管理規定之四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
流動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情況的有效證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作用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狀況,計畫生育獎懲情況等。擬離開戶籍所在地30日以上的育齡婦女,應當憑合法的身份、婚姻證件,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
廣州《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由荔灣區多寶街辦事站受理。辦理對象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的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成年育齡婦女 辦理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
中山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需先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計生辦或者在所在單位(單位是指市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具婚育證明,然後,到鎮(區)計生辦辦理《婚育證明》。辦理對象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外出前須辦理國家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一)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市)的...
1、填寫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2、繳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3、交驗居民身份證;4、提交本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情況證明。辦理程式 1、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應當在收到申請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後,對具備辦證條件的,應當即時填制、核發《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在3個工作日內...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薄 (2)結婚證(已婚的)。為方便民眾,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代當事人辦理婚育證明。2、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
宣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畫生育獎罰情況等的憑證,便於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辦證對象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為目的,在外省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齡婦女(18—49周歲)。辦證單位 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提交...
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貫徹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辦理機構 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部門承辦。並需出據本人結婚證、身份證,一寸冕冠照片二張。2、《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查驗登記工作...
定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領程式是由計生局受理。辦證對象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市)30日以上,在本省或者外省(區、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齡人員。辦證要求 (1)填寫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2)繳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3)交驗居民身份證;(4)提交本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
(6)《婚育證明》的換髮:持證人婚姻情況發生變化、《婚育證明》超過有效期限或者“查驗記錄”欄使用完畢以及在有效期內持證人違法生育的,應在1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換領新證。申請條件:離開戶籍所在地有赴異地居住30日以上趨勢的成年育齡婦女和其他本人要求外出的育齡人口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提出...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辦公室受理辦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1號)《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7條。成年流動人口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憑合法的婚姻,身份證件,到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計畫 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
重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受理。辦理依據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第七條、《重慶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辦法》。辦理條件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歲育齡婦女。材料清單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2、結婚證(已婚的)。辦...
景德鎮《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受理。辦理條件 凡同時符合下列情況的公民,外出前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一)離開戶籍所在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同一城市的區與區之間流動不在此列);(二)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三)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四)...
邯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辦理對象 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跨縣(市)以上行政區域間的流動)居住一個月以上,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流動人口;要求育齡婦女(15——49歲的女性人口)在離開戶籍地前,應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所需材料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
第八條 成年育齡婦女應當自到達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提交婚育證明。成年育齡婦女可以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也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查驗婚育證明,督促未...
霸州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由城區辦計生辦受理。事項名稱 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行使依據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八條 受理條件 本鎮居住30天以上的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 申請材料 戶口本、身份證、所在村街證明 辦理程式 (1)、當事人申請。按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和複印...
符合下列條件的,在《婚育證明》“現居住地查驗記錄”欄中予以記錄並加蓋公章,並註明查驗日期:1、《婚育證明》所記載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明相一致;2、《婚育證明》的內容和形式符合《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規定》的要求;3、懷孕婦女持有生育服務證或者批准再生育的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尚志市計畫生育局、街、鄉(鎮)計生辦進行審批辦理。辦理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地30天以上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行署)、縣(市)、鄉(鎮)從事務工、經商等或以生育為目的的異地居住的成年人口。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2、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3...
瀘州辦理計畫生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由瀘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計畫生育委員會視窗受理辦理。法定依據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不按照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經其現居住地的計畫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後,逾期仍拒不補辦或者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由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
拉薩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根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國務院令555號)申報材料 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辦理程式 申請→受理→向戶籍地核實→審批→辦證。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
松原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辦理條件 根據《吉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若干規定》: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為育齡流動人口:(一)離開戶籍所在城市市區或者鄉鎮;(二)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三)年齡男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女18周歲以上,49周歲以下;(四)從事...
3.現居住地管理機關查驗 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15日內到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上記載查驗結果、註明查驗日期,並加蓋查驗機關印章。4.補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發放臨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
牙克石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申報材料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薄;(2)結婚證(已婚的);(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需提交申請,填寫《流出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第八條成年流動人口到現居住地後,應當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交驗婚育證明。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婚育證明後,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對已婚育齡流動人口予以登記,並告知其接受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的管理;婚育證明不完備的,應當要求補辦。
通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辦理依據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中的成年育齡婦女(18-49周歲)。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並...
第五章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 第四十條 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與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實行《流動人口婚育證》查驗制度。第四十一條 已婚育齡婦女離開我市戶籍所在地前,須落實節育措施,並簽訂計畫生育契約,由戶籍所在地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