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設立法律含義是由發起人自行認足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而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方式。發起設立公司有四個步驟。首先是認足第一次發行的股份。公司第一次發行的股份數一般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額的1/4。發起人所認股份,在公司成立前非經其他發起人同意不得轉讓其認購股份。其次要按股繳納股款,即認股人按所認的股份的票面金額交納股款。股款是否必須全部繳足,各國規定不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起設立法律含義
- 定義:由發起人自行認足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而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方式
發起設立法律含義是由發起人自行認足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而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方式。發起設立公司有四個步驟。首先是認足第一次發行的股份。公司第一次發行的股份數一般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額的1/4。發起人所認股份,在公司成立前非經其他發起人同意不得轉讓其認購股份。其次要按股繳納股款,即認股人按所認的股份的票面金額交納股款。股款是否必須全部繳足,各國規定不一。
發起設立法律含義是由發起人自行認足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而設立股份公司的一種方式。發起設立公司有四個步驟。首先是認足第一次發行的股份。公司第一次發行的股份數一般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額的1/4。發起人所認股份,在公司成立前非經其他...
發起設立是指公司資本由發起人全部認購,不向他人招募資本的公司設立方式。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只能採取此種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採取此種方式設立。特點 發起設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認購首期發行股份的人必須是發起人,...
在公司成立以後,發起人有請求受領報酬及特別利益的權利,在公司創立過程中,發起人權利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發起人在公司創立階段所作的一切行為的效果並非當然地屬於成立以後的公司。凡在法律上、經濟上屬公司設立所必要的行為都是公司許可權...
發起人的法律責任分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兩類。發起人所承擔的民事責任主要是:(1)股款的連帶認繳責任。在公司辦理註冊登記或召開創立會時,如發現股款尚未認足或繳足,其未認股份或未繳的股款由發起人連帶認繳。(2)連帶負擔公司設立...
多數當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設立公司、發起人協定、設立合夥企業;——→ ——→ ——→ 4.決議:多個主體對某一相同的效果意思進行表決;用於社團、合夥、公司等團體的內部意思形成,其法律效果與組織之內部...
(一)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十章的有關規定,對發起人的法律責任可以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三種類型。 (二)發起人責任,既包括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也包括公司依法成立時發起人對公司和第三人承擔的責任,...
第一節 公司設立的概念與性質 一、公司設立的概念 二、公司設立的性質 第二節 設立中公司 一、設立中公司的概念 二、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公司設立的方式、條件與程式 第一節 公司設立的方式 一、發起設立 二、募集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