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檢察監督體制研究

當代中國檢察監督體制研究

《當代中國檢察監督體制研究》是2008年1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吉、倪培興。

基本介紹

  • 書名:當代中國檢察監督體制研究
  • 作者:尹吉、倪培興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
  • 頁數:263 頁
  • 定價:2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0185871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當代中國檢察監督體制研究》根據2006年高檢院“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制研究”課題的課題報告充實而成。對法律監督體制的內涵及外延作了具有創造性的詮釋,就如何完善現行檢察監督體制提出了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是一本理論上有創新,實踐中有指導意義的著作。

作者簡介

尹吉,男,1955年11月生,山西省平陸縣人,漢族。首屆“江蘇省優秀公訴人(第一名)”、首屆“全國優秀公訴人”、首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犯罪學會理事;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江蘇省檢察協會秘書長、江蘇省法學會刑法學與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蘇州大學等高校兼職教授。多年來,主編中者參編多部法學類書籍,公開發表法學類文章40餘篇。 倪培興,男,1955年7月生,江蘇省無錫市人,漢族,首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江蘇省無錫市檢察官協會副秘書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兼職研究員。2000年以來,在《人民檢察》、《中國刑事法雜誌》等刊物發表法學論文20餘篇。因近幾年來檢察理論研究成績突出,2007年1月被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記二等功一次。

圖書目錄

緒論
一、法律監督的概念、分類與起源
(一)法律監督的概念
(二)法律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分類
(三)法律監督的起源
二、檢察監督的價值
第一章 我國檢察監督體制的概念、特徵和意義
一、我國檢察監督體制的概念
二、我國檢察監督體制的特徵
(一)檢察監督體制是法律監督體制
(二)檢察監督體制是專門機關的執法體制
(三)檢察監督體制是法律的保障法體制
(四)檢察監督體制具有不完整性
三、研究我國檢察監督體制的意義
(一)有利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
(二)有利於創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
(三)有利於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第二章 我國檢察機關的憲法性質與定位
一、問題的提出
二、我國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性質與定位
(一)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性質
(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基本特徵
(三)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性質與分權制衡的現代司法體制
(四)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性質與現代憲政制度
三、我國檢察機關的司法機關性質與定位
(一)我國的憲政體制與司法體制
(二)檢察機關的司法機關定位與我國的憲政體制
(三)檢察機關的司法機關定位與我國的司法體制
第三章 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
一、外國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
(一)外國檢察制度的產生
(二)現代西方國家檢察機關組織體制的分類
(三)外國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
二、我國檢察機關在國家機構中的地位
三、我國大陸及澳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
(一)我國大陸檢察機關的發展階段
(二)我國澳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
四、我國檢察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一)檢察機關依法設定的原則
(二)中國共產黨對檢察機關領導的原則
(三)依法對權力機關負責的原則
(四)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原則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六)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七)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原則
(八)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原則
(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十)司法民主的原則
五、檢察長
(一)檢察長的法律地位
(二)檢察長的基本職權
六、檢察委員會
(一)檢察委員會的議事範圍
(二)檢察委員會委員的組成
(三)檢察委員會的議事原則
(四)檢察委員會的議事程式
(五)檢察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六)檢察委員會與審判委員會改革之比較
(七)改革檢察委員會
七、我國檢察機關的內設部門
(一)我國檢察機關內設部門的發展沿革
(二)當前我國檢察機關內設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三)我國檢察機關內設部門的科學化
八、我國檢察機關的組織體制的完善
(一)完善我國檢察機關組織體制的原則
(二)完善我國檢察機關組織體制的構想
第四章 我國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
一、關於現行檢察機關領導體制的學說及其評價
二、檢察機關領導體制與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檢察權
三、檢察監督體制與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體制的關係
第五章 我國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的關係
一、我國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的基礎關係
(一)我國審判機關的概述
(二)我國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的關係定位
二、我國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之間存在的主要分歧
(一)司法理念方面的差異
(二)在工作關係層面不協調的情況
三、加強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的協調
第六章 我國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關係
一、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基礎關係
(一)我國公安機關的概述
(二)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法律定位
二、目前我國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關係
(一)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的實際受重視程度
(二)刑事訴訟等立法上的不足
三、我國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關係的調整
(一)理順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法律地位
(二)按照刑事訴訟規律調整檢警關係
(三)從政治地位和物質待遇上理順檢警關係
(四)完善監督公安機關行政執法的立法
(五)關於“檢警一體化”
第七章 我國的刑事檢察監督體制
一、刑事檢察監督體制與刑事訴訟構成
(一)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構成的概念
(二)刑事訴訟的本質及其訴訟構成的特徵
(三)刑事訴訟的訴訟構成與檢察機關的職權構成
二、刑事追訴程式中的檢察權
(一)刑事追訴程式的概念
(二)追訴與公訴的同一性和差異性
(三)刑事追訴的實體構成與檢察機關在追訴程式中的地位與職能
(四)我國的刑事追訴體制中的檢警關係
三、刑事審判程式中的檢察權
(一)刑事審判體制與審判監督體制
(二)刑事審判的程式構成與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職能
(三)刑事審判的程式構成與公訴權的權力構成
四、刑事執行程式中的檢察權
(一)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性質與職能範圍
(二)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特點
五、刑事檢察監督體制的立法完善
(一)改革刑事追訴體制,強化立案、偵查監督
(二)完善公訴權能,強化審判程式中的權力制約機制
(三)改革再審體制,強化檢察機關的再審啟動權
第八章 我國檢察機關的偵查體制
一、反腐敗體制與檢察機關偵查體制
(一)新中國反腐敗的歷程
(二)我國的反腐敗體制
二、制定《反腐敗特別刑事訴訟法》
(一)制定《反腐敗特別刑事訴訟法》的依據
(二)《反腐敗特別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內容
第九章 我國的民事檢察監督體制
一、我國檢察機關民事法律監督體制概述
(一)我國檢察機關民事法律監督的發展
(二)我國檢察機關民事法律監督的價值
二、我國檢察機關民事抗訴的程式、條件及立法完善
(一)民事抗訴的條件
(二)民事抗訴的程式
(三)民事抗訴的立法完善
三、監督民事審判違法活動
四、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一)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依據
(二)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範圍
(三)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律地位
(四)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程式
五、支持起訴
第十章 我國的行政檢察監督體制
一、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概述
二、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形成與發展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二)新中國成立初期
(三)新中國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成因
三、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現狀與特點
(一)檢察機關當前行政法律監督的分類
(二)檢察機關目前行政法律監督的狀況
四、拓寬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領域
五、未來我國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構想
(一)未來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範圍
(二)未來檢察機關行政法律監督的重點
(三)未來檢察機關行政立法監督的程式
(四)未來檢察機關行政執法監督的程式
(五)未來我國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構想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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