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畢節地委辦公室畢節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畢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方案》(畢委辦字〔2010〕10號)、《中共畢節市委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畢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畢市黨發〔2010〕5號)和《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畢市府通〔2010〕25號),設立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
  • 地區:畢節市
  • 標號:畢委辦字〔2010〕10號
  • 職責調整:整合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局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職責調整
將原市物價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
(一)根據國家、省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參與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貫徹落實,提出實施巨觀經濟政策及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和對經濟運行及時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四)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研究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抓好重點項目庫建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備案及審查上報、轉報工作,下達國家、省地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會簽有關部門的建設項目。實施項目管理,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建設項目按要求竣工投產。
(五)組織擬訂產業計畫和規劃,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服務等發展計畫和規劃,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全市城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發展規劃、計畫的擬訂,提出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建設和意見;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全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業產業化發展和推進工業化進程的建議;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和督促檢查工作。
(六)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七)研究制定全市價格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定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價格體制改革方案和價格巨觀調控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貴州省價格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價格管理,擬定價格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全市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名錄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建立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檢年審制度。
(八)加強價格預測、監測和監審,調查分析市內外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協調行業價格。
(九)組織開展商品、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及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指導全市開展反價格欺詐、反壟斷、反暴利等工作;組織開展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檢查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指導受理和查處價格舉報案件,負責價格案件的訴訟和應訴工作;組織、指導民眾開展物價監督活動。
(十)監督管理全市價格認證及價格評估機構,指導開展價格認證、鑑定、評估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字綜合、信息、會務組織、文電處理、督辦檢查工作;協調各股(室、中心)的有關業務工作;主管信訪、機要、文印、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財務、公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黨群、目標績效管理、“雙考雙評雙掛鈎”動態跟蹤考核管理、機關作風整頓、“六型”機關創建、部門聯繫點等工作。
(二)社會發展股
組織編制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旅遊等專項規劃並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申報並協調實施社會事業發展項目,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編制全市市場建設規劃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和上報市場流通設施項目;提出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改革建議,參與擬訂相關規劃,積極爭取服務業發展資金。編制煤調基金、項目建設規劃和計畫,做好申報對接和督促檢查工作。
(三)綜合計畫股
分析研究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對涉及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負責季度、半年和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全市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跟蹤反饋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服務;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負責全市食用加碘鹽及工業用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四)投資股
研究編制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資金投向及有關投資的政策建議,監督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做好交通、城市建設、垃圾污水、公檢法司等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上報;指導監督政策性資金使用方向,下達上級部門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和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基本建設項目儲備工作。
(五)項目管理股
研究編制全市建設項目計畫,抓好項目庫建設,提出重點建設項目建議名單;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協助上級發改部門做好稽查工作,會同相關股室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分析匯總並提出整改意見,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
(六)產業發展股
編制全市相關產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平衡下達省地市安排的各項產業發展計畫;研究和分析農業、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和推進工業化進程的政策建議,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工業項目布局;監測分析農業、工業發展運行情況並提出相應對策,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救災防災工作;研究農業、工業、生產經營和市場情況,提出相關投融資、產業升級、結構調整、利用外資等政策建議,做好工業、農業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和申報工作,搞好在建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七)價格和收費管理股
組織實施重要商品的價格方案和收費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全市價格調整改革和有關管理辦法,制定和審批列名管理的有關商品價格,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地醫藥價格政策和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等糾正醫藥行業購銷活動中不正之風工作;監督、指導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指導並負責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價格管理;貫徹執行《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收費項目及標準,適時制定、調整和審批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收費標準;核發《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貴州省經營性收費許可證》;指導已放開的經營性收費,探索收費管理辦法;開展《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統計工作;聯繫政務中心視窗收費管理事宜;對中介、物業管理等服務收費進行管理;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爭議。
(八)價格監督檢查局
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商品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指導全市開展反價格欺詐、反壟斷、反暴利等工作;受理和查處價格舉報案件,負責價格應訴等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和民眾性的義務價格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檢查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活動。
(九)價格監測調控股(市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指導和協調價格監測和調控工作,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和非常時期市場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查、預測和分析;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預警和協調,並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實施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委託、督促徵收單位足額徵收價格調節基金;制定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年度計畫;參與審核煤礦安全技改資金投入計畫;參與煤礦礦區結構調整和非煤產業發展、礦區地質災害治理等方面工作;開展煤炭價格監測和價格信息發布;參與協調電煤、化肥企業用煤供需工作;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
(十)成本調查股
開展成本調查工作;組織研究制定全市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實施辦法及方案,確定調查品種、調查點,制定全市成本監審目錄並負責組織實施成本監審;負責全市成本調查資料及成本監審資料的綜合分析、匯總與報送工作,完成市級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工作任務;開展有關“三農”價格、成本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預測主要產(商)品市場成本、價格動態及趨勢;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價格成本核算、成本監審、成本調查工作。

人員編制

畢節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1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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