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工作程式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工作程式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工作程式是指女職工生育或引、流及實行計畫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帶齊有關手續到市醫保辦辦理生育保險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工作程式
  • 材料:介紹信
  • 性質:醫學
  • 屬性:工作程式
生育,引、流產,計畫生育手術,

生育

(1)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2)女職工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
(3)計畫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複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醫療費收據原件(包括產前檢查的醫療費收據原件);
(6)住院病歷首頁及醫囑單複印件(有生育併發症者,須提供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須在住院病歷首頁複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引、流產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 女職工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碼);
⑶ 未生育者須提供計畫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畫生育服務手冊)複印件,未領取生育證者,須持結婚證複印件及女職工單位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已生育過的女職工不用提供;
⑷ 醫療費收據原件;
⑸ 手術證明或假條原件;
⑹ 病歷複印件。(住院引、流產的需複印病歷首頁及醫囑單複印件)

計畫生育手術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 女職工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碼);
⑶ 檢查費、手術費收據原件;
⑷ 手術證明或假條原件;
⑸ 病歷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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