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權拆細
- 含義:產權交易雙方進行產權交易的場所
-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 禁止原因:產權不具備股票、證券的標準性
產權拆細、連續交易都是針對於產權交易市場而言的。所謂產權拆細,是指將待轉讓的產權劃分成多個、一般為均等的個體,不再整體轉讓,而是允許多人成為受讓人。含義這是國家政策所不允許的。產權交易市場是指供產權交易雙方進行產權交易的...
(五)產權交易操作規範,連續3年沒有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後連續交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記錄。第三章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程式 第十一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
(三)產權交易機構的規範操作情況。《辦法》及其配套檔案規定的貫徹落實和實際執行情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要件及標準審查把關情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中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中出現糾紛的調處情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信息的統計報告情況;是否存在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後連續交易行為。(四)...
(一)非公司制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產權;(二)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國有或集體法人 (三)科技成果投資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投資所形成的產(股)權;(四)依法批准進行交易的其他產權。股權交易應在法人之間進行,不得拆細和連續交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交易等按國家有關...
(四)企業轉讓產權,可以採取兼併、合資、合作、參股、股權轉讓或雙方商定的其它適宜的形式;可以整體轉讓、部分轉讓,或拆細轉讓。辦理程式 (一)國有、集體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的產權轉讓由企業主管部門或投資主體組織企業(應有銀行等主要債權人參加)制定企業產權轉讓方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由財政、國資...
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搭建“產權、債權、股權三個交易平台”,建起順暢的投資進入和退出通道,實現產業資本同社會各類投資的對接。其中股權交易平台是試點的重點內容,主要是對高成長性中小企業在保薦人的幫助下,進入本市場進行股權拆細掛牌連續競價交易,從而達到企業產權在市場直接融資的目的。創新模式 具有開創意義的...
保薦業務:對高成長性中小企業進行專業輔導,盡職調查推薦其進入交易市場進行股權拆細掛牌連續競價交易,促使企業股權在市場直接融資。做市商業務:以自己的資本來承擔市場風險,為掛牌交易提供流動性和平穩性;以做市操作來化解和抑制對本市場掛牌交易股權惡意操縱行為。其他業務:以擔保、投資和其他金融中介等手段為企業...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披露產權交易信息,並能夠定期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四)具備相應的交易場所、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能夠滿足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需要;(五)產權交易操作規範,連續3年沒有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後連續交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記錄。轉讓審議 國有產權轉讓應當...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披露產權交易信息,並能夠定期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四)具備相應的交易場所、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能夠滿足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需要;(五)產權交易操作規範,連續3年沒有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後連續交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記錄。轉讓程式 第十一條 企業國...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披露產權交易信息,並能夠定期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四)具備相應的交易場所、信息發布渠道和專業人員,能夠滿足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需要;(五)產權交易操作規範,連續3年沒有將企業國有產權拆細後連續交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記錄。產權轉讓程式 第四章 ...
河南省技術產權交易所第一批掛牌企業40家,其中我公司成功保薦和做市了環燕輪胎、飛鶴股份、華星粉業、新科起重四家企業首次公開掛牌。主要業務 經紀業務:公司營業部為投資人提供開立股權帳戶,資金賬戶以及投資策略及諮詢服務。保薦業務:對高成長性中小企業進行專業輔導,盡職調查推薦其進入交易市場進行股權拆細掛牌連續...
二 產權拆細:部分產權交易 三 權證交易的建制過程 四 權證交易所的結構 五 地方利益與產權交易機構的角色 第6章 權證交易的市場運作 一 企業上櫃程式:以P公司為例 二 上櫃企業與上市企業的比較 三 股權交易和產權交易:企業股份制的社會涵義 四 市場中介組織的組織種群及其規制 第7章 國家與社會: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