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內鏡診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加強我國內鏡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內鏡醫師專業技術水平,規範內鏡診療行為所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內鏡診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目的:加強我國內鏡醫師隊伍建設
- 時間:2008年
- 人物:馬旭東、焦雅輝
發文單位,撤銷技評,統一技管,鏡診技術,規範執行,
發文單位
衛辦醫政發〔2010〕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加強我國內鏡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內鏡醫師專業技術水平,規範內鏡診療行為,2008年,我部印發了《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成立衛生部內鏡專業技術考評審員會的通知》(衛辦醫函〔2008〕311號),組建了衛生部內鏡專業技術考評審員會(以下簡稱內鏡考評審員會),並明確了有關工作職責。兩年來,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的支持配合下,內鏡考評審員會在加強我國內鏡診療技術培訓,提高內鏡醫師專業技術水平,促進內鏡診療技術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9年,我部公布了《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建立了醫療技術臨床套用準入和管理制度。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內鏡診療技術統一納入醫療技術臨床套用準入和管理體系進行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內鏡診療技術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撤銷技評
一、撤銷衛生部內鏡專業技術考評審員會,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用章以及《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成立衛生部內鏡專業技術考評審員會的通知》(衛辦醫函〔2008〕311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委託對申報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的醫療機構進行技術能力評價的通知》(衛辦醫發〔2006〕31號)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廢止。
統一技管
二、今後各專業內鏡診療技術管理規範由我部統一制定,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組織臨床套用管理。婦科內鏡診療技術按照我部《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進行準入和管理。其他內鏡技術管理規範另行制定下發。
鏡診技術
三、今後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遴選審核工作按照我部內鏡診療技術管理規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規範》有關規定,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培訓基地遴選審核工作由我部統一組織進行。其他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遴選審核工作暫不開展。
規範執行
四、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規範》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準予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推薦不超過3家醫療機構作為衛生部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培訓基地候選單位,填寫《衛生部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培訓基地推薦表》(見附屬檔案),並將本轄區準予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名單於2010年5月15日前一併上報我部醫政司。我部將在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推薦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培訓基地遴選和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