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物權的證成研究》2020年1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孟春陽。本書介紹了生態物權作為環境法與民法交叉和融合的產物,作為準物權發展的新的權利類型,其在權利性質上也兼有公權和私權的性質,這也使生態物權具有區別於傳統物權的特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物權的證成研究
- 作者:孟春陽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62091714
《生態物權的證成研究》2020年1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孟春陽。本書介紹了生態物權作為環境法與民法交叉和融合的產物,作為準物權發展的新的權利類型,其在權利性質上也兼有公權和私權的性質,這也使生態物權具有區別於傳統物權的特徵。
《生態物權的證成研究》2020年1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孟春陽。本書介紹了生態物權作為環境法與民法交叉和融合的產物,作為準物權發展的新的權利類型,其在權利性質上也兼有公權和私權的性質,這也使生態物權具有...
所謂環境物權,別名生態物權,是指對環境資源進行綜合性支配並將環境法上的義務納入權利內容的物權。環境物權制度是對環境資源的歸屬、利用作出綜合性規定的法律制度。客體不具形性 環境物權是一種“無體”物權或無形物權,即從物理學意義上講,它是不具備固體、液體或氣體形態的。環境資源的生態功能表現為環境容量,...
一、碳排放權的概念:財富生態權的法定性源於公權對私權的調整 二、碳排放權與排污權的區分 三、碳排放權的雙重法律屬性:典型的財富生態權與特殊的用益物權 第三節碳排放權的權利構建及制度完善 一、決定於生態系統權利配額管理的多層次權利主體 二、生態效應與市場動力的疊加:可交易碳排放權在動態中遞增 三、...
(五)建立統一的確權登記系統。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
第四節 其他主要部門法的生態化 一、物權法生態化 二、刑法的生態化 第3章 執法生態化一一生態文明建設的執法機制創新 第一節 執法生態化的法理闡釋 一、執法、行政執法與環境執法 二、環境執法生態化的內涵 第二節 我國環境執法困境及其原因 一、環境執法的困境 二、環境執法困境產生的原因 第三節 環境執法...
構建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和生態效益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著力解決發展績效評價不全面、責任落實不到位、損害責任追究缺失等問題。產權制度 二、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五)建立統一的確權登記系統。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對水流、森林、山嶺、...
五、經濟性自然資源使用權與生態性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協調 第三章 自然資源使用權制度在當代的生態化 第一節 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倫理基礎及理念的生態化 一、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倫理基礎 二、物權法理念的生態化 第二節 自然資源使用權制度在當代的生態化 一、自然資源使用權主體的生態化 二、自然資源使用權客體的擴張...
《生態破壞侵權責任研究》是2013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薄曉波。內容簡介 《生態破壞侵權責任研究》著重對生態破壞侵權進行研究,此種侵權與環境污染侵權既有密切聯繫又有實質區別。人們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可能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這種侵害可能是直接對他人在自然資源之上享有的物權的侵害,也可能是...
孟春陽,男,河南省南陽市人,法學博士,江西理工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江西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人物經歷 曾任江西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現任江西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研究方向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主要成就 出版《生態物權的證成研究》、《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保障》、《江西省環境法治發展報告...
本科生課程: 物權法學;研究生課程:物權法學、經濟法學總論 。研究方向 物權法學 自然資源法學 出版著作 1.生態利益分配的法治考量 2.“買賣型擔保”法效果的解釋與證成 3.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並行:生態物權是物權的新發展 4.生態物權:一種以生態價值為媒介的新型物權 5.論水資源所有權的性質與行使 6.中國...
28.《物權法的環境保護功能:理念與模式》,載《法學》2003年第9期,《人大複印資料》2003年第11期轉載 29.《環境民事侵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原則之探究》,載《法學》2003第3期 30.《環境民事侵權同質賠償原則之局限性分析》,載《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人大複印資料》2003年第5期轉載 31.《環境法的價值定位...
環境資源對於人類生存的重要意義使得人們必須考慮它的生態屬性,通過建立一定的規則使其得到保護,否則,人類的生存將受到直接威脅。這種以保護環境資源的整體性、自我調節性為目的的行為規則系統就是環境法。制度本質 1、環境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即是以物的收益為標的的他物權,也就是 “就物之實體,利用其物,...
金融生態系統影響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的實證研究 “放權”或“分權”:我國央-地關係初論 公共論壇之建構與推動——以互動管理建構高雄兩岸交流之共識 評論 西方政治學中的“意識形態分析”研究方法評介 發展型國家理論研究的回溯與反思——基於發展型國家理論變遷的解釋性反思 書評 物權理論本土化的力作——評崔建遠教授...
北京思源破產與兼併諮詢事務所客座研究員,執業律師,主要從事經濟法、農業法、環境法、土地法的教學研究,代表論著有《現代企業集團法律規制的理論與實踐》、《突破綠色壁壘方略》、《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案件指南》、《農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化研究》、《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法律問題研究》、《農產品標識管理立法問題...
2007—2008年主持承擔廣東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專項委託項目“關於廣東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問題及政策機制調整創新問題研究”之調研任務。2007年12月應邀參加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與可追溯制度建設”南京經驗交流研討會並做關於“農產品標識管理立法”大會主題演講。2007年6月就物權法對農民土地權利保護問題接受廣東...
教授《經濟法學》、《民法學》、《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契約法》等課程,並連續多年校內教學業績考核為A。其中《民法學》在2008年被評為校級精品課程。2015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侵權責任法視角下生態利益的救濟研究》;在主持浙江省哲學與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的基礎上完成了《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研究》一書的...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不同自然資源種類和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對完整的生態功能、集中連片等原則,組織相關資源管理部門劃分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水流等可以單獨作為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具有唯一編碼。自然資源登記單元邊界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的物權權屬邊界做好銜接。第...
民商法研究所簡介 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學院專門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科研的機構。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擁有一支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年齡結構合理、發展後勁足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教師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學位,5人具有碩士學位。開設了民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契約法學、物權...
民法對以土地資源為核心的自然資源的法律制度設計,主要是通過物權制度確認其財產價值,並圍繞物權的移轉和保護建立債權制度和侵權行為制度。現代社會強調對自然資源生態價值的承認和法律保護,但並不因此否定對自然資源經濟價值的追求。森林資源所具有的多元價值功能可以通過不同法律的立法分工在有所側重的前提下協調實現。
(《無中生有,有亦無——論智慧財產權之特異性,兼與物權比較》)Δ深刻揭示智慧財產權制度對於民間文學保護的不適應性。民間文學保護應該超越智慧財產權的狹隘視野,其最終的目的還是要有助於人類文化的多樣性。以私權保護民間文學,必須注意協調它與文學藝術傳播、創作自由等各方面的關係。(《民間文學保護:從立法宗旨到...
實踐研究 本學科積極開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在自然保護區、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森林保護立法、環境保護的主流化與生態化、“兩型”社會建設、區域環境治理、物權法的實施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領域開展專題研究,參與了國家的《自然保護區法》、《循環經濟法》、《森林法》、《濕地保護條例》...
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商法學、中國法制史、物權法學、債法、智慧財產權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學、刑事訴訟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等。畢業生去向 畢業生可到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等司法機關和其他政府部門以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海關、企業、學校、...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第三條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
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34條規定:不可稱量物侵入的禁止: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於他人的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煤氣、蒸汽、熱氣、臭氣、煙氣、灰屑、喧囂、無線電波、光、振動及其他相類者侵入時,有權予以禁止。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的除外。不可量...
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權利內容,以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調整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的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在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上,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體系,實現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的有機融合。堅持發展和...
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實施《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省、省、市、縣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定和實施不動產權籍調查、登記代理、登記收費、查詢服務、信息共享、簿證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規範性檔案。負責擬定全縣不動產統一登記業務流程、申請格式文本和辦事指南、工作規則。承辦全縣土地...
(一)承擔東河區、青山區、昆都侖區、九原區、稀土高新區(以下簡稱市轄區)土地、房屋、林權和草原(含水域、灘涂、漁業養殖)等不動產的所有權、用益物權(含承包經營權)、擔保物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業務具體經辦工作。(二)承擔市轄區房屋...
行政領導的許可權範圍包括人事權、物權(即對物質資源的配置與使用權)、財權、組織權。3、行政領導者的職責的含義。行政領導者的職責是指行政領導者違反其法定的義務所引起的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4、行政領導者職責的內容。行政領導者的責任有多方面的內容,主要由政治、工作、法律三個層面構成。領導體制 行政領導體制...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為土地政策與法規、土地最佳化利用與規劃、資源環境經濟、生態農業。主要貢獻 學術觀點 產權位移理論:土地產權位移理論,其核心內容有三點:(1)土地物權和債權雖然是兩種性質不一樣的財產權利,但本質上,只是權利人的直接支配性大小有差異,一般表現為物權的直接支配性大,債權的直接支配性小,有時...
這種新型的城鎮化鄉村社區,同時具備了“土地集約、產業支撐、人口安居、老齡頤養、社區自治”五大功能,能夠實現大面積鄉村人口在繼續保有集體土地(以及其他空間)所有權、經營權、用益物權,繼續生活在祖輩傳承的社區環境兩大前提下的“人的城鎮化”,構造出人口互動、產業互依、城鄉共存、社會共榮的新型鄉村社區。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