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13.02.24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3年02月24日
  • 實施時間:2013年02月24日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7日,省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決定:2003年7月18日省政府第6號令公布的《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從即日起予以廢止。森林公園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按照《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2013年2月24日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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