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是一個州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主要領導,所獲榮譽,

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39號),設立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簡稱州水務局)。

職能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水務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將地方電力管理職責劃給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將原州規劃和建設局承擔的城鄉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節約用水及中水回用的行政管理職責以及對相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管理和指導等職責劃入州水務局。
(五)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六)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州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編制全州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州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州水環境治理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沒與管理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城鄉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州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工作,負責自備井管理和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行業管理與指導,負責城鄉涉水管網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城鄉供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務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成果管理,承擔水務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實施漁業環境監測,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協調仲裁重大漁事糾紛,查處重大漁政案件,負責漁船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信息、績效考核、綜治維穩、督查督辦、新聞發布、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 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和提案;負責水務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州水務行業隊 伍建設;組織水務科技項目研究,新技術引進、推廣和管理工作;承辦有關智慧財產權事宜和全州水務行業的涉外工作。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州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及投資計畫;負責水利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監管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辦部門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及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水政水資源科(甘孜州節約用水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擬訂水務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訂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審核重要水功能區的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監督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負責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水利設 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采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建設與管理科
審核重要水利工程的初步設計; 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指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水利科(甘孜州水土保持辦公室)。
編制全州水利工程技術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已建成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除險加固工作;指導農村牧區水利管理體制改革。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工作;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承辦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統計工作。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務局供排水科。
負責城鄉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城鄉供排水管網管理和城市供水企業(含自建設施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城鄉排澇的指揮調度與協調;負責全州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

人員編制

甘孜州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是甘孜州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的常設機構,為州水務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辦指揮部 的日常工作,組織全州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擬訂全州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並貫徹實施;組織制定州管及州代管江河防禦洪水預案、洪水調度方案和重點地區的抗旱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督促全州各縣制定和實施防禦洪水預案和抗旱預案;督促指導有關防汛指揮機構清除河道、湖泊範圍內阻礙行洪的障礙物; 組織防汛搶險救災,儲備物資和調撥車輛;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州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保留甘孜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甘孜州水政監察支隊為州水務局領導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承擔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 的管理和保護;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持正常的水事秩序;對違反水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水行政機關委託,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保留州水政監察支隊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5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1名,行政執法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三)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州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州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 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州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州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州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主要領導

州水務局局長:肖捷
州水務局副局長:唐靜
州水務局副局長:毛進明
州水務局副局長:馬麗濤
州水務局副局長(掛職):曹必祥
州水務局總工程師:劉寧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23日,被授予“2020年度全省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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