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由於現實的經濟發展水平、政治體制、產業結構,以及各自所面臨不同環境問題,其環境發的發展水平存在相對差異。本書分別對他們的環境法體系做了介紹比較。總體來說,我國台灣地區環境“法律”體系最趨成熟、其次是大陸和香港地區,再次是澳門特區。我國台灣地區、大陸和香港特區的環境法律體系基本建成,澳門特區現行的環境法律體系仍在建設中。
基本介紹
- 書名:環境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1959
- 作者:彭峰 顧肖榮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35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節大陸環境問題與環境法體系
一、大陸環境問題
二、大陸環境法體系
第二節香港、澳門特區環境問題與環境法體系
一、香港特區環境問題
二、香港特區環境法體系
三、澳門特區環境問題
四、澳門特區環境法體系
第三節台灣地區環境問題與環境法體系
一、台灣地區環境問題
二、台灣地區環境法體系
第二章環境組織法
第一節大陸環境管理體制
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的概念
二、大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節香港、澳門特區環境保護組織結構
一、香港特區環境保護組織結構
二、澳門特區環境保護組織結構
第三節台灣地區環境組織法
一、台灣地區環境行政組織沿革
二、台灣地區環境行政主管機構的職責
第三章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大陸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一、協調發展原則
二、預防原則
三、污染者付費原則
四、公眾參與原則
第二節澳門特區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一、一般原則
二、特定原則
第三節台灣地區“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一、永續發展原則
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
三、污染者負責原則
四、國民、事業及各級“政府”共同責任原則
五、環境預防原則
第四章環境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節大陸環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環境規劃制度
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三、“三同時”制度
四、環境保護稅費制度
五、許可證制度
六、限期治理制度
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第二節香港、澳門特區環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環境規劃與計畫制度
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三、環境保護稅費制度
四、許可證制度
五、環境污染管制抗訴制度
第三節台灣地區環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環境計畫制度
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三、排放證照與許可證制度
四、環境公課制度
五、環境保護專責人員制度
第五章環境法律責任
第一節環境行政法律責任
一、大陸環境行政責任
二、澳門特區環境行政責任
三、台灣地區環境行政責任
第二節環境民事法律責任
一、大陸環境民事責任
二、澳門特區環境民事責任
三、台灣地區環境民事責任
第三節環境刑事法律責任
一、大陸環境刑事責任
二、香港、澳門特區環境刑事責任
三、台灣地區環境刑事責任
第六章環境法各論
第一節空氣污染防治
一、大陸空氣污染防治
二、香港、澳門特區空氣污染防治
三、台灣地區空氣污染防治
第二節水污染防治
一、大陸水污染防治
二、香港、澳門特區水污染防治
三、台灣地區水污染防治
第三節噪聲污染防治
一、大陸噪聲污染防治
二、香港、澳門特區噪聲污染防治
三、台灣地區噪聲污染防治
第四節廢棄物管理
一、大陸廢棄物管理
二、香港、澳門特區廢棄物管理
三、台灣地區廢棄物管理
第五節應對氣候變化
一、大陸應對氣候變化
二、香港特區應對氣候變化
三、台灣地區應對氣候變化
結語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