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學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學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的宗旨是專門從事環境與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查與研究,為國家培養高層次的環境與資源法專門人才和進行環境與資源保護管理人員的在職教育與培訓,開展環境保護的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
  • 批准時間:1998 年 6 月
  • 創始人:金瑞林
  • 研究領域:中國環境立法問題研究
機構簡介,研究領域,承擔課題,發展目標,

機構簡介

北京大學是我國最早開展環境法學教學與研究的高等院校。197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率先在全國法學院校開設環境法學課程; 1980 年開始招收環境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 1993 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設立首個環境法學博士學位授予單位。近 20 年來,北京大學為國家和地方培養了大量環境法高級專門人才,為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制建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北京大學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
1998 年 6 月,北京大學批准法學院成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所,負責人為我國環境法學的創始人金瑞林教授,汪勁博士任所長助理,主要教學研究人員包括王樹義博士、宋英博士、李耀芳博士、梅鳳橋博士;主要兼職研究人員包括張紅軍博士、別濤博士、劉淑琴博士、王學軍博士、王燦發教授等。
2006 年,根據《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所更名為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汪勁教授擔任中心負責人。
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以北京大學法學院現有從事環境與資源法教學、研究人員為基礎,聯合國家有關環境與資源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吸收校外學術機構知名環境與資源法專家學者組成。
北京大學環境與資源法研究中心的宗旨是專門從事環境與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查與研究,為國家培養高層次的環境與資源法專門人才和進行環境與資源保護管理人員的在職教育與培訓,開展環境保護的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

研究領域

1. 中國環境立法問題研究;
2. 外國環境法比較研究;
3. 國際環境法研究;
4. 環境法基本理論問題研究;
5. 自然保護法律制度研究;
6. 能源法律制度研究。

承擔課題

中心積極承擔國家環境立法項目,除了直接參與修訂起草《節約能源法》等國家法律外,還主持起草了國務院《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已於國務院 2007 年發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正在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中)以及《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參與《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保護法》的修改起草工作。此外,還積極向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務院法制辦、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等提供政策建議和問題諮詢,得到國家和政府肯定和重視。

發展目標

依託北大法學院的學科建設,在學校的支持下將中心建設成為代表中國環境法學研究最高學術水平的教學研究基地。
未來中心將在現有基礎上,不斷加強和完善師資隊伍建設,爭取 3 - 5 年左右時間引進 2 位以上外語水平高、專業能力強的涵蓋環境法、資源法和能源法方向的學者;在人才培養方面,將北大建設成為高水平環境法人才的基地,並與法學院合作,開辦國內高等法學院校青年環境法教師培訓班;在教科書建設方面,依託十五國家級規劃《環境法學》教材,完善作為教育部核心課程環境法學課程建設以及教科書建設;不斷完善碩士生培養課程;形成規範的博士生培養模式;尤其是與國外高水平大學的聯合培養模式;每 2 年力爭申請成功縱向課題 1 - 2 項;每年與部委和地方合作橫向課題 1 - 2 項;力爭每 2 年在北大舉行 1 次國際或者國內高水平環境法學術研討會;以 2009 年舉行環境法博士生學術會議為契機,每 2 年舉行一次全國性環境法博士生學術研討會;以與北大出版社合作出版《中國環境法研究文庫》為依託,力爭每 2 年出版 2 - 3 部高水平學術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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