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林業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05年,是黑龍江省高校系統最早成立環境法學術研究機構的單位。經過多年的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於2007年3月,被黑龍江省教育廳批准為黑龍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來,形成了以自然資源法、環境行政法、生態法學為特色的研究方向,尤其是自然資源法方向中的森林法研究、野生動物保護法研究、自然保護區法制研究、濕地保護法研究在國內具有鮮明特色和領先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北林業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
- 成立時間:2005年
- 地點:黑龍江
- 研究人員:19人
基本信息,自然資源法研究,環境行政法研究,生態法學研究,環境資源法基礎理論研究,
基本信息
目前,該中心由東北林業大學文法學院環境法學科帶頭人顏士鵬副教授擔任中心主任,形成了以王躍先教授、周玉華教授、包玉華教授、劉文燕教授、趙英傑教授、顏士鵬副教授等為學術骨幹,以及一批有發展潛力的青年教師為後備培養主力組成的結構合理、研究方向穩定、團結進取的學術研究梯隊。中心現有研究人員1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講師6人。同時,中心還聘請了校內外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方面的10名專家王樹義教授、王曦教授、劉國濤教授、徐祥民教授、周珂教授、王燦發教授等作為兼職研究人員,帶動和提升中心的科研水平,同時也擴大了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在國內的學術影響力。中心下設一個辦公室,負責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對外交流工作,同時設立了三個研究室,分別為自然資源法研究室、環境行政法研究室、生態法研究室,主要負責科學研究、項目研發等工作。
自2007年3月被批准為黑龍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堅持自己的研究特色,同時不斷拓寬研究領域,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科研水平整體上了新台階。共出版專著8 部,參編教材2 部,發表論文近百篇,承擔和參加課題40項,縱橫向科研經費總計達80萬,獲得各種獎勵32項。
自然資源法研究
中心的青年教師鄒麗梅於2008年5月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專著《我國自然資源法專題探討》,范俊榮副教授參編了國家級教材《自然資源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版),這兩項成果顯示出了該校青年教師在自然資源法研究方面已開始嶄露頭角。在課題研究方面,中心成員承擔了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中俄森林資源法律制度的比較研究”、黑龍江省教育廳課題“國有森林資源產權制度改革法律問題研究”、國家林業局“《森林法》修改若干問題研究”、黑龍江省教育廳項目“黑龍江省野生動物福利與生態環境問題研究”等課題,都使得該校在森林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研究上更廣和更深。除專著、課題和獲獎以外,我中心圍繞自然資源法研究公開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動物福利立法勢在必行》、《WTO框架下林產品貿易與環境保護關係問題探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區一法”立法模式的理論分析》、《我國自然保護區立法模式與立法問題分析》、《國有森林資源產權制度變遷的理論與實證分析》、論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森林立法等,這些研究成果不僅秉承了該校在自然資源法研究方面的傳統,同時又拓寬了該校在自然資源法研究方面的深度和廣度,使得該校自然資源法的研究在國內廣泛開展的情況下依舊能夠保持一定的地位和優勢。
環境行政法研究
環境行政法是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獨具特色的一個重點研究方向,該方向的帶頭人周玉華教授在2007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在周玉華教授的帶領下,該方向的科研成果層出不窮。在著作方面,由周玉華、謝菲菲、孫艷主編的《環境行政法專題研究》是對近年來該方向研究的全面總結和概括,是國內關於環境行政法研究為數不多的成果之一。課題研究方面,我中心承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課題“綠色環境法典研究”、國家環境保護部“《放射性物質運輸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論證起草研究”項目的子課題、“我國環境政策立法問題與對策研究”等。此外,圍繞環境行政法研究發表了多篇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如《循環經濟理念與我國環境保護立法的完善》、《黑龍江省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對策》、《淺析我國的環境問責制》、《以政治人理性的視角完善環境問責》、《論環境政策與環境法律的環境保護合力作用》等論文成果極大地豐富了該校的環境行政法研究。
生態法學研究
以該校的生態學專業為依託,生態法學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王群教授於2008年5月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專著《WTO體制下貿易與環境法律問題研究》,使得該校生態法學在研究範疇上有了重大突破。課題研究方面,中心研究人員承擔的黑龍江省教育廳課題“黑龍江生態省建設法制研究”、黑龍江省教育廳課題“黑龍江省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對策研究”、黑龍江省科技廳課題“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轉型可持續發展研究”等,使得該校的生態法學研究不僅注重基礎理論研究,同時開始為地方的發展和建設服務。圍繞生態法學的研究也發表了多篇學術論文,如《生態犯罪的刑罰研究》、《可持續發展環境倫理觀對完善我國環境立法的影響》、《林業災後資金救助的法律對策研究》、《論生態犯罪的刑罰》、《生態林建設法治化思考》、《我國生態農產品認證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等。
環境資源法基礎理論研究
顏士鵬副教授的專著《中國當代社會轉型與環境法的發展》(科學出版社2008年6月版),從社會轉型為環境法發展提出的客觀要求為切入點,深入闡述了社會轉型與環境法發展的內在聯繫,是我國第一部研究社會轉型與環境法發展的專著,具有很強的原創性和開拓性,受到了環境法學界的廣泛好評。與此同時,我中心老師參編的國家級教材和發表的高水平論文如《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論環境權的性質》、《生態文明視野下的環境刑事立法新探》,《環境法的立法與實踐——傳統環保理念的當代價值》,《依法治國視角下環境政策法律化研究》等研究成果都從不同的角度對環境法學的基礎理論問題做出了探討和研究,為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的科學研究奠定基礎。
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依託於該校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科,肩負著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的雙重任務。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共畢業119名碩士研究生,大多數在高校、政府部門、研究所和企業工作,就業去向良好,就業門路廣泛。從培養質量上看,該校的畢業生既能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展示科研能力,又能在企事業單位勝任管理工作,體現出我中心培養的新時期複合型法律專業人才的高素質和競爭力,受到了用人單位的一致好評。
在廣泛深入開展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的同時,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還積極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為社會提供服務,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廣泛的社會影響。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的多位成員擔任不同的社會兼職,擴大了在國內學術界的影響。王躍先教授是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兼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哈爾濱市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人大、政府和哈爾濱市人大、政府立法專家,參與了國家《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法》的立法論證工作。周玉華教授是全國優秀教師,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常務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顧問,黑龍江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省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哈爾濱市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科顧委委員。包玉華教授博士,現為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哈爾濱市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哈爾濱市法學會婦女維權研究會副會長。劉文燕教授博士,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曾掛職任哈爾濱市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英傑教授博士,黑龍江省勞動仲裁院仲裁員,黑龍江省法學會分會理事。王群教授,黑龍江省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分會理事。王麗華副教授是哈爾濱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法律顧問,黑龍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會理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刑專家。顏士鵬副教授,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復旦大學法學博士後,現為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世界自然保護同盟環境法學院全球首屆認證講師,哈爾濱市環境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哈爾濱市人大立法專家。通過社會兼職,我中心成員既為地方法學研究做出了貢獻,同時又豐富了實踐經驗。
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利用自身的學科優勢,積極參與到國家和地方的立法實踐之中。在國家《森林法》修改徵求意見過程中,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代表該校向國家林業局提出了新增27個條款,修改15個條款的具體修改意見,這是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多年積累的森林法研究成果對國家立法的貢獻。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還與省、市人大常委會、省政府法制辦、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局、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以及其他與環境資源相關的部門取得廣泛聯繫,積極為地方環境立法獻計獻策。我中心成員先後參與過《黑龍江省石油天然氣田治安保衛條例》、《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哈爾濱市電子廢棄物防治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旅遊條例》、《黑龍江省供熱條例》、《黑龍江省發展中醫藥條例》、《黑龍江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哈爾濱灘涂管理條例》、《哈爾濱市養犬條例》、《哈爾濱市機動車尾氣排放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工作,將科學研究的成果轉化於立法實踐。
為了適應科學研究的需要,進一步擴大該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的對外交流和宣傳,及時展示最新的科研成果,東北林業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網站已於2007年6月正式上線。目前該網站運行良好,形成了由中心概況、科研人員、科研項目、學術成果、人才培養、學術交流、文獻資料7個頻道為主的內容體系。學校已經投入20餘萬元的建設經費,用於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