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投資決策

環境投資決策是指企業為減少污染和改善環境進行投資時的抉擇行為。為實現可打持續發展的目標,各國政府在環境曾制手段上逐漸從尾端治理向綜合治理轉化,提個實行清潔生產,強調採納最優環境技術,故環境投資被提上企業議事日程。對一個投資項目進行評價時,往往需要考慮技術、環境和財務等因素。在進行投資決策之前,企業必須能夠了解本行業的市場、技術等方面的變化,並提出不同同類型和數量的投資項目以供決策。項目選出後,首先要考慮企業的技術能力;其次要對環境因素進行全面的分析,必須確認並計量與項目有關的全部的環境成本和效益;最後是進行財務分析。

環境投資決策四方面的要求是:擴大企業的成本范圖:正確進行成本分配廷長項目評價的時間范圖:採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項目評價指標,如淨現值法、內含報率法、折現回數羽法等進行分析以使結果更符合現實並反映投資的實際成本和效益。企業環境投資決策的常用方法是全部成本評價法(TCA),該法法由美國環境保護著新西分局設計,它的特點是在資本算中綜合考慮環境成本,且主要是對項目的全部成本和夜益進行長期的綜合的財務分析。全部成本評價法需要注重成本請單、成本分配、時間範圍和財務指標四個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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