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是由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20年3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
- 類別:科技成果
- 完成單位: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登記時間:2020年3月23日
成果信息
成果名稱 | 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 |
成果完成單位 | 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登記單位 |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
登記日期 | 2020-03-23 |
登記號 | 2020N993Y000897 |
成果登記年份 | 2020 |
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是由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20年3月23日。
成果名稱 | 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 |
成果完成單位 | 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登記單位 |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
登記日期 | 2020-03-23 |
登記號 | 2020N993Y000897 |
成果登記年份 | 2020 |
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是由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20年3月23日。成果信息成果名稱環境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方法成果完成單位安徽天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批准登記單位安徽省科學技術廳登記日期2020-0...
第十條 縣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城區聲環境質量常規監測和對噪聲源的監督監測。條件成熟時,在城區聲環境敏感區設定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裝置,實行全天候自動監測。第十一條 監測頻次由縣環保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城區不...
監測內容 (1)城市環境噪聲普查:這是控制城市噪聲的一項首要工作。在進行這項工作之前,先要全面了解城市的結構特徵,即城區面積、人口密度和分布,居民小區、文化娛樂設施和工業商業的分布,交通幹線的分布,車種和車流分布及其發展趨勢...
(三)建立聲環境質量監測網路並組織監測,定期公布聲環境質量狀況;(四)負責對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以及在商業、餐飲、文化娛樂等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實施監督管理。第五條 公安機關負責對下列噪聲實施監督管理:(一)在...
在道路交通運輸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中,交通噪聲主要產生於車輛運行過程,其影響範圍廣且持續時間長。人們長期接觸噪聲會引起聽力損傷、睡眠質量下降、生理系統異常、心理狀態不佳等症狀。道路交通噪聲的控制措施主要分為三個方面:降低噪聲源的...
第九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轄區的環境噪聲質量常規監測和對噪聲污染源的監督監測。第十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其轄區內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
第十六條 市、區(縣)環境監測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噪聲污染進行監督性監測。市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對劃定的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域的噪聲環境質量和重點噪聲污染源,進行定期監測。第十七條 市、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環境噪聲...
第八條 環保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管轄範圍組織環境噪聲質量常規監測和對污染源的監督監測。第九條 環保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布市區不同區域的環境噪聲值,並督促超標責任限期治理污染源。環保部門所屬環境監測機構的噪聲監測數據,是評價環境...
第九條 對在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二章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不同的功能區制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
第三章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進行管理。第十五條 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合理劃定建築物與交通幹線...
噪音影響評估是對整體環境噪聲質量進行全向分析,呈現客觀、準確的評判結果。主要內容 (1)評估範圍內現有噪聲敏感區、保護目標的分布情況,與建設項目之間的方位、距離及高差關係,噪聲功能區的劃分情況等。以表格、示意圖和文字相結合的方式...
第七條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應納入本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總體規劃,進行開發建設活動時,應當符合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第八條 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區域聲環境質量和重點噪聲污染源定期進行監測,並公布噪聲超標排放污染...
中國現行的國家標準為《GB 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和《GB 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兩大標準。其中,《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適用於聲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但不適於機場周圍...
到2020年,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5分貝以內,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控制在70分貝以內,保持區域聲環境質量基本穩定。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1。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噪聲防治 (1)加強環境準入管理。嚴格執行新改擴交通建設...
第一條 為控制城市環境噪聲污染,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環境噪聲,是指在城市市區內從事交通運輸、工業生產、建築施工和社會生活產生的干擾...
機器振動產生噪聲輻射,一般採取減振或隔振措施,降噪效果為5~25dB。如機械運轉使廠房的地面或牆壁振動而產生噪聲輻射,可採用隔振機座或阻尼措施。控制方法 合理調整城市工業布局,制定環境噪聲區劃 對現有的噪聲污染嚴重、民眾反映強烈而...
第四篇介紹了環境噪聲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環境監測數據的質量是環保工作的生命線,確保環境噪聲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需對整個監測過程實施規範有效的質量管理。《環境噪聲監測實用手冊》的編寫強調內容規範性和實用性,希望能對提高環境...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的執行對監督改善工業企業噪聲污染,提高城市聲環境質量起了積極的作用。一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噪聲糾紛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監測、噪聲管理監測等各項噪聲監測均依據該標準作為...
夜間頻繁出現的噪聲,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0分貝。夜間偶爾出現的噪聲,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貝。根據現行國家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將聲環境功區分為5種類型。各類標準...
城市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合理劃定建築物與交通幹線的防噪聲距離,並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第十二條 城鄉規划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及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提出劃定噪聲敏感建築物與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和城市公共設施的噪聲控制要求。第三章 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三條 建築物安裝使用空調器、冷卻塔...
(四)加強交通運輸規劃控制 5.確定建設布局,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相關標準,合理劃定建築物與交通幹線等的防噪聲距離,並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
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範圍和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範圍應當向社會公布。第十五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噪聲排放標準以及相關的環境振動控制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尚未...
要保證和提高監測質量研究和掌握監測數據產生和形成的客觀規律,實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極為重要。環境監測是由各個監測活動環節相互聯繫構成的整體,因此,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除了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因素外,還包括根據對監測...
第十四條 城鎮各類學校進行早操、課間操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的,應當合理安排時間或者採取降低音量等措施,達到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和區域聲環境質量標準。第十五條 中考、高考期間,市、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同級人民政府...
第二章 環境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制定實施標準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環境噪聲污染。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發布,1982年8月1曰起實施。主要規定了城市各類區域晝間和夜間環境噪聲的標準值,並對適用區域的劃定作出了明確規定。包括以下內容:(1)“特殊住宅...
第二章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本市環境噪聲的控制標準按照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執行,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據此劃定和適時調整本市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公布施行。第十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
11【二氧化硫】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15262-1994 甲醛緩衝溶液吸收-鹽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國家環保總局2003年 12【氮氧化物】空氣質量 氮氧化物的測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