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執法檢查。擬訂環境監察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的執行。擬定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和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察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執法稽查和排污收費稽查。組織國家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指導全國環境監察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指導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和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環境監察執法相關業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 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
- 擬訂:環境監察行政法規
- 機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