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經濟學假設的理性人,就是能夠合理
利用自己的有限資源為自己取得最大的效用、利潤或社會效益的個人、企業、社會團體和政府機構。分類:個人、企業、社會團體和政府機構。
背景資料
理性人
無論是古代羅馬,還是
中世紀的歐洲,法律上的人總是屬於一定身份的。如果不擁有一種身份,那么就幾乎不可能擁有任何財產。在這種情形下,私法自治就無法作為一種基本理念存在。從其涵義可以看出,私法自治是通過個人對於國家干涉的排除,保障個人自由在社會秩序中的實現為其本質的:一方面通過當事人自由意志實現行為人雙方間的平衡,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是通過對個人與國家之間互動的協調,實現當事人的私利益。因而在私法自治中,一個最重要的基礎就是作為能夠認識自己私權利的人,也就是理性人。
形成
理性人概念的形成與經濟學的發展密不可分,它是理性主義與經濟學的產物。這種人不但是有理性的,同時也是經濟人,即能夠認識並追求
個人利益最大化的人。在尋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這個人又受“無形之手”的影響。“各個人都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對他自身有利的研究自然會或者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一個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在這個場合,象其它許多場合一樣,他受一隻看不見的手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本意要達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
批判風波
來自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的批判
1943年美國心理學家
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
需要層次理論。人是有需要的動物,需要有輕重層次,只有較低層次需要得到滿足後,較高層次的需要才會出現。這些理論否定了傳統的“
理性人假設”把經濟利益作為人的唯一需要的觀點,使“
經濟人假設”向現實邁進了一大步,提高了對現實的闡釋能力。如這種理論把人類的利他行為視為最終利己的手段,是為了獲得一種無形資產或滿足自己的一種更高層次的需要,用
西蒙的話說,“這種利他實際上意味著明智的利己”。 需要層次理論提出人類
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是滿足自身的需要,而經濟人的需求
偏好是非常複雜多樣的,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因素都會影響其需求偏好。因此,人類追求的利益目標是一個多元的效用函式。
來自西蒙有限理性的批判
經濟人最大化行為假設是以
完全理性為條件的,由於具有完全理性,經濟人才能夠找到實現目標的所有備選方案,預見這些方案的實施後果,並依據某種
價值標準在這些方案中作出最優抉擇。但在
西蒙看來,這種理性的定義是有缺陷的。他指出,人不可能知道全部的備選方案,外部環境是不確定的、複雜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人的認識能力和計算能力是有限的,經濟行為者不可能把所有的價值考慮統一到單一的綜合性效用函式中,因而,人是有限理性的。由於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了解所有備選方案及其實施後果,對不確定的未來估計出一致的現實機率,實際上是辦不到的。因此,決策過程中人們遵循的並不是最優原則,而是滿意原則。也就是說,現實中消費者追求的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適度效用。
來自製度學派“社會-文化人”的批判
新制度學派代表人物
諾斯在《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一書中指出:
人類行為比經濟學家模型中的個人效用函式所包含的內容更為複雜。有許多情況不僅是一種財富最大化行為,而是利他的和自我施加的約束,它們會根本改變人們實際作出選擇的結果。
用“社會—文化人”來取代“理性人”,即用具有多重目標、並且其目標在形成過程中受到他人決策及文化結構和意識形態影響的人,來取代單純追求經濟
利益最大化的獨來獨往的人,無疑是一種意義深遠的努力。它揭示出了人的多面性和複雜性,把對人的假定向現實又推進了一步,並且把人們的研究目標從給定的一種效用或福利函式引向研究個人目標或偏好的形成過程。
來自行為科學心理實驗的批判
理性人的這種理性行為是以一系列的假設前提,如可比性假設、連續性假設、傳遞性假設、省略性假設、主導性假設和不變性假設為保證的。然而,許多行為科學的心理實驗結果卻表明,現實中人的選擇行為常常背離理性人理性行為的一系列假設前提。這幾個公設對
理性選擇是不可或缺的,但它們在心理實驗中或在現實中又的確有反例。從心理學家實驗所用的數據中,可以看到有相當一部分人的行為違背了上述公設。行為科學對
理性人假設的心理實驗批評的貢獻是在假定了單個人在了解全部方案及可能結果之後,揭示出人類選擇的非理性(非最大化)和做到理性選擇的困難一面。
來自萊賓斯坦X效率理論的批判
1966年
哈維·萊賓斯坦抓住
新古典經濟學基本假設與現實不一致的缺點開始對它進行全面的批判。他用X效率理論揭示了人在
生產領域中同在消費領域中一樣,其行為也不是最大化的。所謂“X效率理論”,是考慮生產組織內部因錯過了充分
利用現有資源的機會而造成的某種類型的低效率。這個X代表造成非配置(低)效率的一切因素,X低效率表現為企業的生產活動沒有在
生產可能性邊界上進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完全地或部分地缺乏盡全力有效利用各種經濟機會的動力。”由於動力(也可能是壓力)不足,特別是由於直接從事生產組織工作的管理階層和工人(即“內部人”)能夠對自身的努力程度進行
相機抉擇,管理者和工人的行為在大部分時間裡就成為最大化的了,此時,最大化成了一個特例。
應當看到,以上對“
理性人假設”的批判,並沒有脫離“理性人假設”原有的框架,也沒有本質上的創新,只是在原有理論上的修補,所體現的仍然是經濟哲學思想的理性本質。
客觀認識
“理性人(又稱經濟人,)假設”的實質就是對“人”進行抽象,是指為了經濟學分析、解釋、推導的需要,對微觀的人的特點進行抽象,並根據這種抽象分析其決策和行為。通過抽象可以避免陷入對“人性”本身無邊無際的爭論,以更有效地討論相關的經濟學主題。
問題在於,這種抽象實際上就是將人不當成“人”,而是當成一個純粹的“經濟動物”,顯然,這種“動物”本身並不存在。所以局限難以避免。
1,由於經濟學研究角度、研究需要的不同,對於人的抽象也各不相同,作為經濟管理學
基礎理論的“管理人”模式在人的“
有限理性”假說的基礎上提出。這種理論認為,在現實世界中,人受到自身在認識和計算能力方面固有的限制,以及信息不完全、時間有限的制約,只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進行選擇。因此,不論主觀願望怎樣,人們都只是追求可以實現的“滿意的狀態”而不是“最大化”。
2,“
經濟人假設”在假定人是“自利的理性人”的同時,還存在一系列相關假設,包括資源供給不受限制、市場
信息對稱、人的知識水平足夠、市場機制充分有效等,但實際上這樣的條件本身在現實中不存在。即使是追求“
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他們一旦遇到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的雙重選擇時,其利益判斷也會出現巨大的差異,其權衡標準也會背離這種“假設”。最後,即使人是“自利的理性人”,但由於每個人的“自利”程度和“理性”程度的差異,也可能出現不同等級和程度的“經濟人”,從而使這種假設變得多樣化和複雜化起來。尤其是“自利”的標準差異會使人的選擇出現巨大不同,如對吸毒、賭博等的
消費行為的選擇。
3,任何一種假設都與各自的研究目的有關,它必然會為了分析和解決某一種問題、現象或過程而忽略掉一些因素。進一步說,由於人在不同的經濟研究領域中的地位不同,有些是基礎性的,有些是附帶討論的,從而進行抽象的必要性就不同。如果說人的行為目的和方式可以完全由外界條件———比如社會習慣、制度等來決定,那么對人的抽象也就不那么重要。如果經濟研究可以從其他方面而非個人(或者
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開始的話,那么“人”的問題就可以忽略。總之,並不是所有的經濟問題都可以適用“
經濟人假設”。“經濟人假設”適用的對象有限
4,在經濟發展初期,尤其是市場化和工業化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在市場嚴重供不應求和收入水平較低的情況下,
市場主體受價格約束較大,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選擇有限,這種條件下,“經濟人假設”是有較為廣泛的適用性的。
5,在現代經濟社會,生產者和消費者市場的細分越來越重要,從而對不同人群進行經濟研究也越來越重要。在市場上,生產者和消費者分為不同的類別和群體,其知識結構、社會地位、傳統文化等的差異,導致經濟生活中人的“理性”水平出現差異,決定了“
經濟人假設”適用水平的不同。任何假設都有一定的局限,然而,經濟學又不能沒有假設,其關鍵在於分析其“假設條件”與研究動機、研究過程和研究結論是否匹配,進而去探討這種“假設條件”是否成立。
走出誤區
表面現象
所謂
理性經濟人,是指個人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實現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理性經濟人假設是現代經濟分析和把握
經濟規律的重要工具,但是卻遭到了較多的批評和質疑。尤其是一些人把它看成是與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相對立的東西,認為一有這種假設,就會變成反對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還有一些人認為這種假設不符合實際,這也是老生常談。其實,這些理解都只看到了一些表面現象,並未正確理解理性經濟人在
現代經濟學中的真正涵義。
真正涵義
第一,沒有理性經濟人假設就不能認識
經濟規律,也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意義的經濟政策。理性經濟人假設是
現代經濟學具有分析力的重要標誌,沒有這個假設,就不可能具有分析力。如果假定人是道德人,社會幾乎不需要任何制度安排,不需要任何經濟政策,連國家都不需要。有些人說,人是複雜人,如果做出這樣的假定,經濟學發現的只能是偶然性,不可能有理論上的簡化,無法處理紛繁蕪雜的經濟現象。如果讓主張道德人和複雜人的人來分析刑事案件,可以保證百分之百破不了案。因為失去了對作案動機的考察,只能憑空想像。因此,從道德人、複雜人向理性經濟人假設的轉化,是現代經濟學成熟的重要標誌。
第二,
理性經濟人只是認識
經濟規律的一個工具,並不是提倡人人自私自利。一些人把理性經濟人這個假設說成是主張自私自利的東西了,看成是具有價值導向和政策趨向的東西了,好像是經濟學家主張人們都自私自利。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
第三,從哲學本意上來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也是不排斥理性經濟人這個假設的。有些人說,馬克思主張“人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因此,馬克思就不同意理性經濟人假設。這種結論未免下得太武斷了,也伴隨某種程度的無知。事實上,馬克思對人的看法本身是正確的,但他在經濟分析里也一樣不反對這樣的假設。馬克思在分析經濟社會問題中也這樣說,人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他在《資本論》講:“分析
經濟形式,既不能用顯微鏡,也不能用化學試劑。二者都必須用抽象力代替。”實質上,
理性經濟人只是複雜人的一個抽象,把利他的因素,感情的因素抽象掉了。不然無法分析經濟問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揚長避短
產權清晰的領域
市場是殘酷的,是無情的,你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不追求效用最大化,你就難以存活下去,同自然界“物競選擇”一樣,從這個方面講,人類社會似乎是一個“利”者生存的社會,沒有利潤,企業生存不了,工人存活不了。所以,自利的原則還是存在的。不可能使得最終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但這並不是說人們不想最大化其利潤,個體理性、個體利益最大,不一定能導致集體理性、集體利益最大,比如,“囚徒困境”就是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相衝突的典型,所以,經濟人主要指的是個體,而非集體。因此,這並不能說明經濟人的不理性。
產權不清晰的領域
產權不清晰的領域(這裡以中國國有企業從反面來說明經濟人的合理性)。
首先,我國傳統的計畫經濟和國有企業
制度安排所以低效率,而
市場經濟和
公平競爭的企業制度的安排所以高效率,其根本原因在於這兩種制度安排的人性假設前提不同甚至相反。承認“經濟人”假設是選拔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前提
其次,在我國,由於“
所有者缺位”及體制原因使得此現象表現的極為突出,國有企業效率低下,脫困目標難以實現,一些經理人員的“在職消費”過度膨脹,侵占和轉移
國有資產,短期行為嚴重。由於國有企業沒有充分按照“理性人”假設來安排國有企業經營者的
激勵約束機制,在權力不受監督的情況下,經濟人的本性以新的形式表現出來。
最後,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是採用漸進的方式進行的,但是國有企業改革現實中出現了國有企業財產誰也沒有真正擁用,誰也不對其真正負責,造成了大量的
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有的甚至把國有企業掏空到了瀕臨破產的邊緣。這種現象推其根源正是沒有充分考慮“理性人”假設原則,沒有充分認識建立防範機制,在沒有硬性約束下,他們會從自利出發,不惜損害國家財產,從
外部效應中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措施從根本上講,就是為了使國有企業發揮應有的效率,解決“理性人”原則的自利最大化和國有企業產權公有的矛盾。因此,深化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還必須以“理性人”為前提。
有效拓展
假設
“理性生態人”假設我們構想,一個“理性生態人”應具有雙重素質。作為“生態人”,他既具有充分的生態倫理學素養;他又是“理性的”,他具備與其職業活動及生活方式相應的生態環境知識。
規範
第一,他能對一切與環境有關的事物做出符合生態學的評價;第二,他會有充分的道德、智慧和知識制定符合生態學的策略。作為“理性生態人”,可以由如下原則加以規範。
1.人地和諧的自然觀:儘管目前對於“和諧”的觀念,持不同生態倫理觀的人理解有所不同,這都是共同認可的。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對於人地和諧的自然觀的共識,往往體現在環境法規與法律之中。因此,精心立法、嚴格執法、忠實守法就是堅持人地和諧自然觀的表現。
2.生態安全:第一,失去生態安全的最大效益是虛假的、短期的,這時,有關決策應將生態安全置於首位,並具有否決權,生態因素對安全的影響有著高度的不定性,這時,有關決策應恰當地考慮這種生態安全不定性所引起的風險。安全往往以最大最小原則出現,作為對效益最大化原則的約束與補充。
3.公平與正義:社會呼喚公平與正義。一個人在社會中的“權利、責任、義務”三者是統一的。公平與正義不僅要使權利享有者承擔起與其權利相應的社會責任,而且應當承擔這一權利所影響的自然界的責任,承擔起這一受影響的自然界所引起的社會事務的責任。這種責任可以是個人之間的,地區性的,以及國際性的。
4.雙贏競爭方式:雙贏競爭現已成為相當流行的貿易話語。在理性生態人看來,競爭不只是在雙方之間,而應在三方之間進行。其中第三方是指雙方競爭所產生的
外部性的影響者。
5.利益最最佳化:這是針對經濟人中的
利益最大化原則而來的,而且那種利益往往單純到僅為經濟利益。利益最最佳化原則要求人們在進行決策時儘可能全面、系統地考察,儘可能將其中的負面影響變為正面的,或將高代價的負面影響變為低代價的。這樣,決策行為不能以單純的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而應以利益最最佳化為原則。
結論
未來的社會將是一個生態化的社會。未來的管理理論與實踐將會以“理性生態人”
理論假設作為其理論基礎。“理性生態人”將是未來社會管理中設計、規劃和實施的重要的人力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