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家政府立法角色研究

現代國家政府立法角色研究

《現代國家政府立法角色研究》是2015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保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國家政府立法角色研究
  • 作者:王保民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 頁數:304 頁
  • 定價:5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8848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政府和議會之間的立法互動關係是一個重大的憲政和立法課題。本書分別運用規範和經驗的研究途徑,從靜態的制度規定、動態的實際運作、以及規範性評價三個層面,重點研究政府在現代議會立法過程中的功能角色。研究發現,行政主導是當代議會與政府之間立法互動關係中突出的普遍現象。政府主導當代議會立法現象的主要原因在於,議會和政府應對不斷變革中的現代社會的立法需求的能力上的差異。從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產生良法的能力和實效等三個標準評價,行政主導議會立法利弊兼呈。為了趨利避害,各國應該對政府主導議會立法現象進行規制和改革,在確保議會的憲法地位不被動搖、其立法審議與監督能力不斷提高的前提下,繼續發揮行政機關在立法中的資源優勢和行政立法的獨特作用,確保立法的民主性、科學性和效率性。

作者簡介

王保民,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中美富布賴特項目高級研究學者,比利時自由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第四屆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陝西省立法學研究會會長、陝西省法治政府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省委政法委特約研究員、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專家。研究領域:法理學、立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個人專著1部,譯著1部,主編法學通用教材《法理學》1部;主持各類科研項目10項,其中省部級以上項目8項。

圖書目錄

導論
一、問題的緣起
二、核心概念與研究範圍的界定
三、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述評
四、研究的途徑與方法
五、基本思路和行文結構
第一章政府在現代議會立法中的角色現狀分析
第一節西方國家政府對議會立法的作用
一、近代以來西方國家議會與政府之間立法關係的演變
二、西方國家憲政結構中議會和政府間的一般關係
三、西方國家政府對議會立法的作用
四、西方國家政府作用議會立法的途徑與方法
五、西方國家政府作用議會立法的模式分析
第二節中國國務院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的作用
一、新中國政府與全國人大之間立法關係的演變
二、中國憲政結構中國務院與全國人大之間的一般關係
三、國務院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的作用
四、國務院作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的途徑與方法
五、國務院作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的模式分析
第二章政府主導現代議會立法現象之原因分析
第一節影響政府與議會之間立法互動關係的主要因素
一、影響政府與議會之間立法互動關係的因素
二、影響政府與議會立法互動關係的幾種主要因素分析
第二節西方國家政府主導議會立法現象之原因分析
一、西方國家政府主導議會立法現象之社會原因
二、政府行政職能的擴張和行政權的膨脹
三、議會自身的結構及其運作方式之局限
第三節中國國務院主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現象的原因分析
一、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方式問題
二、中國傳統政治法律文化中的制約因素
三、國務院主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現象的社會原因
四、中國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下的行政權獨大
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本身的缺陷與不足
第三章政府主導現代議會立法之結果考察與評價
第一節政府與議會之間立法關係之考察與評價標準
一、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標準
二、產生良法的能力標準
三、實效標準
第二節現代西方國家政府與議會之間立法互動關係之評價
一、以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為標準的評價
二、以產生良法的能力為標準的評價
三、以實效為標準的評價
第三節中國國務院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之間立法關係之評價
一、以憲政民主的基本價值為標準的評價
二、以產生良法的能力為標準的評價
三、以實效為標準的評價
第四章政府主導議會立法現象之規制和改革
第一節西方國家對政府主導議會立法現象的規制
一、西方國家政府與議會之間立法功能關係的重新定位
二、對政府立法的民主保障和監督控制
三、改革議會以提高其立法審議和立法監督能力
第二節中國對國務院主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現象的規制與改革
一、全國人大與政府間的立法功能關係的定位
二、正確認識和規範黨與人大的關係
三、對政府立法的民主保障和監督控制
四、改革和完善人大立法制度以實質性提高其立法審議和監督能力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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