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
- 項目: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
- 類別: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
提出者,前提與背景,歷史使命,理論表述,質疑與批評,研究啟示,
提出者
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儘管在行政學領域廣為人知,但不同的學者對這個理論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認為是威爾遜首先提出,後經過古德諾的發揮。但他們並沒有詳細的論述過這個理論具體包含的內容,僅僅對這一理論提出了一個供後人研究的假設。嚴格來說威爾遜,只是提出了政治和行政相分離的看法,並不是這一理論本身。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客觀上應該由一系列的“小理論”組成,她包含了這一理論本身對於行政管理歷史的看法、政治和行政的關係、以及一些明確的理論假設。
威爾遜提出政治和行政相分離的看法並不是他的創新。他在《行政學研究》中也承認行政學研究以及政治行政二分法是對當時歐洲學者在這一問題上的一種總結。這一提法出現以後,很多的學者在這方面都有自己的論述,不同學者都對這一理論進行了發展。他們的看法和觀點同威爾遜和古德洛的分析一起構成了“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體系。
政治與行政分離原則所解決的問題,一是周期性的政治選舉對行政組織穩定性的影響,二是革除“政黨分肥”的弊端。政治行政二分法把行政從政治中剝離出來,使行政系統成為非政治性的工具,這與韋伯對官僚制工具理性的闡述有著異曲同工之處。
威爾遜(左)與古德諾(右)是不謀而合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制理論的提出,使行政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具備了可能性。
前提與背景
(一)行政學獨立的思想淵源
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論的提出並非空穴來風,它具有很深的思想淵源,它的提出與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在國家治理上的影響有密切的聯繫。
在自由主義的影響下西方國家普遍建立了三權分立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相互制約,特別是斯密、李嘉圖等將自由主義思想發揚光大,在國家治理上,主張國家對社會的放任。“自從洛克以來自由主義就一直不滿國家的干預。到18世紀末葉,已有相當大量的進步意見,主張社會如果不受干預,本質上就能自我調節。”可見傳統的自由主義主張國家對社會的放任。正是因為這樣“行政”僅僅是作為政治的附庸。行政不可能幹預社會,也就是行政不能插手對“公域”的管理,在這一時期行政表現的是政治的統治職能,行政僅僅是政治實現統治的一個附屬工具,因此行政學也還沒有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行政學在這時的研究還不是“公共行政”。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主要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進人了壟斷帝國主義階段。壟斷資產階級大肆的利用對市場的壟斷,盤剝工人階級和中小資產階級。由於傳統的自由主義主張國家對社會的放任,反對國家的干預,因此國家就無法實現對社會的調節。廣大人民不僅沒有得到工業文明的恩澤反而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工人運動不斷的興起;另一方面資本主義進入壟斷以後,客觀上要求國家能夠在海外市場的爭奪上、海外資源的利用上給與幫助,因此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就成了社會各個階級的共同的要求。現代自由主義,是對傳統自由主義的一種反思,提出了個人自由與社會控制的界限是個人的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密爾,還明確提出實行有限度的放任主義,國家必須發揮作用,實行一定程度的干預。”這一時期人們在對政府持一種比較積極的觀點,認為政府可以介入社會公共事務。這在客觀上是對行政學的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對社會公共事務領域的介入使得行政學的研究進入到了公共行政階段,在公共行政階段行政學第一次取得了獨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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