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

珠海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為市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主管全市的港澳流動漁民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
  • 外文名:無
  • 類型:市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
  • 主管:全市的港澳流動漁民工作
  • 主要職責:港澳流動漁民的動態調研
  • 內設機構: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本地區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港澳流動漁民的動態調研、信息管理、情況反映和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港澳流動漁船海上作業、進港避風、補給、產品銷售及跨海區(省區)作業的協調工作;協助或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及糾紛等。
(四)負責港澳流動漁民(船)入會、入戶和雇用境內漁工的審批管理工作;協同公安邊防部門審核發放有關證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邊防、戶籍、漁場、漁港的管理及打擊走私、偷引渡等違法活動;協同組織船員業務培訓,檢查、監督港澳流動漁船的安全工作。
(五)負責港澳流動漁船伏季休漁制度、漁船和馬力雙控制度的實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漁業資源保護。
(六)負責為港澳流動漁民提供生產、生活服務和救災、傷病人員上岸就醫等福利工作。
(七)指導港澳流動漁民參與海洋綜合開發,調整最佳化生產結構;組織開發外海漁場和遠洋漁業、水產養殖業、休閒漁業和水產品運輸業;協調、指導港澳流動漁民水產品加工和流通工作。
(八)負責港澳流動漁民的統戰工作,組織開展與港澳漁民社團的合作與交流活動;指導港澳流動漁民與台灣漁民的溝通和合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
(九)承辦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省流漁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會務、保衛、行政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安全生產、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等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港澳流動漁民的宣傳教育、調查研究、信息管理工作;制訂全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總體規劃;制定有關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政策、法規以及監督實施;負責審批港澳流動漁民入會、入戶和會籍遷移手續;協助港澳流動漁民辦理婚姻登記、其他證明文書和處理海事事件和糾紛;負責港澳流動漁民的統戰工作和組織各項活動。
(三)綜合開發科
指導港澳流動漁民生產,負責其海上作業、進港避風、補給、產品銷售等有關協調工作;為港澳流動漁民僱請境內漁工提供相關服務;協同公安、邊防部門審核發放境內漁工證件;負責為港澳流動漁民提供生產、生活服務和救災等福利工作。
(四)派出機構
香洲、灣仔、萬山、擔桿、桂山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事處:
各辦事處在所管轄區域內行使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