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澳流漁辦2011年工作計畫

《珠海市港澳流漁辦2011年工作計畫》是珠海市港澳流漁辦於2011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港澳流漁辦2011年工作計畫
  • 索引號:ZH37-03-2011-006128
  • 發文日期:2011年03月28日
  • 發布機構: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
2011年,我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視察珠海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新特區、科學發展示範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宏偉目標,結合流動漁民實際,做好流動漁民的教育、管理、協調、服務工作,為推動我市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和維護港澳穩定繁榮作出新的貢獻。
一、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愛國意識和守法觀念。採取召開漁民例會、委員座談會以及參觀考察等多種形式,繼續以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思想和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對流動漁民進行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流動漁民思想覺悟,增強愛國愛港澳意識和守法觀念。(1)加強對流動漁民的思想動態進行研究,引導流動漁民愛國家、愛港澳,按照香港、澳門基本法辦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支持特區政府正確施政。(2)繼續以貫徹《廣東省船舶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為重點內容,向漁民民眾宣傳《漁業法》和《港澳流動漁船管理規定》,宣傳邊防管理和打擊海上走私等規定,對漁民進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他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3)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向漁民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涉外漁業安全培訓,增強漁民安全生產意識。
二、加強管理,提高管理服務水平。(1)應對入戶、轉戶審批終審權下移的新情況,進一步完善審批手續,做好流動漁民入戶、轉戶等審批工作,嚴格審核,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流動漁民隊伍。(2)繼續完善流動漁船和流動漁民協會會員管理系統,做好流動漁船和流動漁民的動態管理工作。(3)貫徹執行農業部頒發的《港澳流動漁船管理規定》,認真落實船數、馬力數“雙控”制度,做好伏季休漁工作。(4)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
三、為流動漁民辦實事,做好協調服務工作。(1)加強與港澳愛國漁民社團和各有關部門的溝通,繼續完善辦公室、辦事處、各科室與香港漁民社團的聯繫機制,協調各有關方面共同做好流動漁船的船舶管理、漁民管理、漁工管理工作。(2)繼續完善流動漁船財產保險和流動漁民僱主責任險工作,提高漁民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提高流動漁民應對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3)加強與沿海漁港有關部門聯繫,為流動漁船過港生產、補給、避風提供方便,及時解決海上作業糾紛,化解矛盾,促進和諧漁業生產; (4)積極爭取開放雇用外省漁工,與粵西等地漁港漁村加強溝通協調,掌握當地漁工信息情況,完善招工服務平台,協調解決流動漁民招工難的問題。(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做好2010年流動漁民油價補貼發放工作。
四、繼續加大對流動漁民轉產轉業的扶持力度,鼓勵流動漁民積極參與海洋綜合開發。(1)充分發揮流動漁民在海洋經濟中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探索流動漁民轉產轉業的新路子。針對近海漁業資源衰竭、生產成本增大等問題,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組織流動漁民到對口漁港、養殖場參觀學習,對流動漁民進行養殖技能培訓,提高漁民的生產技能,引導流動漁民以市場為導向,積極參與海洋海島的綜合開發。(2)向流動漁民宣傳南沙遠洋捕撈有關的法律法規,提高流動漁民對發展遠洋捕撈的認識,鼓勵更多的流動漁民赴南沙生產。進一步完善赴南沙海域生產的扶持措施,主動為從事遠洋捕撈的漁民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協助他們購買漁船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險,為流動漁民解除後顧之憂。
五、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行政執行力。(1)建設學習型機關,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幹部培訓,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加強對理論和現代科學知識的學習,不斷最佳化幹部隊伍知識結構,提高推動科學發展的能力。(2)進一步完善機關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能力。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查找本辦在影響科學發展、服務流動漁民、服務基層等方面工作存在的差距和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機制,完善管理制度,規範機關內部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3)加強廉政建設和機關文化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完善工作機制,促進幹部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機關文化建設,積極打造機關文化活動平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營造風正氣清,幹事創業,團結和諧的機關氛圍,進一步推動港澳流動漁民工作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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