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1996年11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珠海保稅區,面積3平方公里左右,預留發展用地2.89平方公里;2003年12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珠澳跨境工業區,總占地面積0.4平方公里,其中珠海園區0.29平方公里,澳門園區0.11平方公里;截止2011年在
保稅區,跨境區(珠海園區)註冊企業共200多家,總投資額約為20億美元。其中外商投資企業150多家,外資來源主要有德國、日本、美國、法國、加拿大、丹麥、義大利、新加坡以及香港、澳門、台灣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區內已初步形成航空維修與培訓、精密加工、電子元器件製造、醫藥及醫療器械、現代物流等產業。園區平均投資強度約為5,000元每平方米,產出強度約為7,000元每平方米,年均稅收強度約為500元每平方米。
保稅區具有獨特功能和享受特殊政策。主要有
保稅加工、
保稅物流、國際貿易、商品展示等主要功能,區內企業在
海關監管、外匯管理、稅收等方面與非保稅區相比享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地理及交通
珠海保稅區位於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的南面,位於
橫琴新區和
十字門商務區的中心位置,與澳門隔水相望,離澳門蓮花口岸僅十分鐘車程,距澳門碼頭不到10公里,經
橫琴口岸10多公里便可直達
澳門國際機場,是珠三角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一條重要通道。珠海保稅區距珠海機場30公里,距
九洲港貨櫃碼頭18公里,距
珠海港45公里,距香港36海里,目前珠海每天有十幾趟航班往返香港及香港機場,航程僅1個小時,海陸空交通十分便利。
港珠澳大橋建成後,將在珠海保稅區北門處設立其第一個貨物出口,屆時到香港僅需40分鐘車程。
功能優勢
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由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較高的經濟區域。保稅區實行“
境內關外”的政策,其功能定位主要為“
保稅倉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三大功能,並
附加商品展示這一輔助功能。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
保稅倉儲及物流
除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和國家另有規定外,進入
保稅區倉儲的任何商品均可以長期按海關規定進行保稅存放;保稅區內的
轉口貨物可以在區內倉庫或者區內其他場所進行分級、挑選、刷貼標誌、改換包裝形式等簡單加工;保稅商品可整存零取,也可零存整取,以方便客戶。
生產加工
在
保稅區開展加工業務,較非保稅區具有更明顯的優勢和特點: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區內加工毋需申領
進出口許可證、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予以保稅;區內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物資、設備,予以免稅;加工成品辦理進口手續後可內銷,不規定內外銷比例。若採用部分國內零部件即按進口料件征關稅;加工企業可以兼營國際貿易和
保稅倉儲業務。
國際貿易
區內貿易公司可利用保稅功能及
便捷通關開展:國際貿易;
轉口貿易;區內貿易和貿易諮詢服務;商業性簡單加工;經營商品的內容不受限制。這些功能正是非
保稅區的外商投資項目中所不具備的。區內企業將商品銷往非保稅區的國內市場,則可以通過外貿代理方式進行。
商品展示
保稅區和非保稅區國際商品展示比較,其明顯的特徵在於:在保稅區舉辦展示會手續簡單;展品一律免徵關稅並可長期存放(經海關批准後展品可以銷售);境外企業和區內企業可自主制定其展覽計畫,展示和介紹本公司的最新產品並可作技術演示和技術培訓。可以說,珠海保稅區的商品展示是“永不落幕的國際商品展覽會”。
政策優勢
珠海保稅區內的企業除了可享受國家對經濟特區的
稅收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與
保稅區功能相配套的一系列優惠政策:
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從境外進入保稅區和從保稅區運往境外的貨物,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
保稅區內企業自用的進口設備、建築材料及用於加工的料件免徵關稅和
進口環節稅,不需設銀行保證金台賬;
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
保稅區的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轉讓、轉移;
區內企業可以在保稅區內舉辦境外商品和非保稅區商品的展示活動;
其他優勢
法制優勢
珠海保稅區建立了比較完整的法律保障體系,有《
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法規等以及《廣東省保稅區管理條例》和珠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並於1998年7月1日起執行的《珠海市珠海保稅區條例》。
基礎設施配套優勢
珠海保稅區首期3平方公里已實現“六通一平” ,建成園區道路近50萬平方米;建成標準廠房、倉庫70萬平方米;建成圍網13公里,巡邏通道10公里,查驗場1個,人貨出入檢查口2個;珠海保稅區貨櫃專用碼頭已投入使用;用於綜合配套服務的國際貿易展示中心1.8萬平方米;生活配套區大部分土地已經開發並建成使用,入住員工達15,000多人;保稅區的日供水能力達到1萬噸,供電能力10萬千伏安,通訊設施具備國際先進水平,可提供IDD、
FAX、TELEX、
ISDN以及
DDN等國際國內通訊服務,程控電話設計容量超過1萬門。
水、電、電訊
珠海保稅區生產、生活用水供應充足,水質優良;電力主要由廣東省大電網提供,同時,就在
保稅區旁邊的洪灣燃機發電廠和洪灣柴油發電廠更可保證保稅區的生 產、生活用電;珠海市郵電通訊業十分發達,可為保稅區提供直撥國內外1800多個城市的電話、傳真和電傳等服務。
配套完整的工業體系
到目前為止,珠海保稅區所在地的珠海市已形成了擁有66個行業的
工業生產體系,配套能力強,為珠海保稅區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工業基礎。
人才優勢
珠海優美的自然環境吸引了大批國內外優秀的IT行業的精英來珠海創業。在中文信息處理、大型仿真系統、銀行軟體系統、
財務軟體、電力業務管理系統、數位化醫學影像系統、各類MIS系統和ERP系統軟體、網路與
電子商務軟體、教育與娛樂軟體方面,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個別項目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珠海大學園區迅速發展,目前珠海市共引進7所高等院校,在校學生達到10萬人。
城市榮譽
珠海的自然環境優美,經濟發展步伐迅速穩定,城市競爭力與日突顯。隨著珠海作為
珠三角西岸核心城市發展定位的確立,珠海將致力於建設成為“最適宜居住、最適宜創業、最富有魅力、最具有活力、最富有實力”的海濱城市。
2009年被中國社科院列為 “最具開放競爭力、法制競爭力及粵港澳最具競爭力城市”;
2006年被評為 “中國金融城市”;
1998年被評為 “中國旅遊城市四十佳”;
1998年成為全國唯一榮獲聯合國頒發的 “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的城市。
貨物備案
(一)辦理程式:
備案:
1. 已辦結海關註冊手續的新
保稅倉儲經營企業申請辦理正式營業前的驗核手續。
2.需開展倉儲業務企業向海關遞交申請及有關檔案資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3.經海關審核符合備案條件的,海關予以備案核發《倉儲契約》;
變更:
1.企業向海關申請變更倉儲貨物備案內容,並按要求提交檔案材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2. 經海關審核符合變更條件的,海關予以變更,並在《
倉儲契約》上增加變更內容。
(二)須遞交的資料:
備案:
2、企業申請報告;
3、對外簽訂的契約或者協定。
變更:
1、保稅區管委會批准變更保稅物流倉儲業務的批件;
2、企業申請報告;
3、變更契約或協定、往來函件證明。
(三)法律依據:
(四)辦理時限:
經辦關員自受理企業備案、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變更,並通知企業
貨物核銷
(一)辦理程式:
1.企業向海關提出核銷申請及有關檔案資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2. 經海關審核符合核銷結案條件的,海關予以核銷結案,並核發《倉儲契約結案通知書》。
(二)須遞交的資料:
1.企業報核申請;
(三)法律依據: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
報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核銷。特殊情況,可延長10個工作日。
駐區機構
珠海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珠海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簡稱珠海保稅區管委會)為
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對
保稅區的行政事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負責法律、法規及保稅區條例的實施,制定發布具體管理規定;
負責
保稅區投資、外貿、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協調保稅區海關、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工作。
拱北海關駐保稅區辦事處
拱北海關駐
保稅區辦事處是拱北海關下設的處級派駐機構,對珠海保稅區和
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實施特殊的
海關監管方式:對進出珠海保稅區或珠澳跨境工業區的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實施監管,負責辦理區內從事進出口活動各類企業的登記註冊及加工貿易保稅業務的契約備案、中期核查、後期核銷業務;辦理進出區貨物的轉關、徵稅等有關監管手續。
駐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駐區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職能:駐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對進出
保稅區、
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的人員、攜帶物、貨物及其包裝物、鋪墊材料、運輸工具、貨櫃的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依法對保稅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實施疫情監測。
珠海保稅區工商分局
國家稅務局保稅區分局
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