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權之爭

中國商標第一案——價值1080億的“王老吉”商標契約爭議案在歷時380多日後最後以廣藥勝訴告終,鴻道將被停用“王老吉”商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老吉商標權之爭 
  • 外文名:The dispute over the trademark right of Wang Laoji
起因:廣藥高層受賄
2001年後,看到涼茶市場蓬勃發展前景的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尋求再次續簽協定,並最終如願以償,得到了兩份寶貴的“協定”:廣藥集團允許鴻道集團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延續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標使用費約500萬元。這個驚人的低價,與“紅罐王老吉”市場上的紅火,形成了強烈反差。
導火索:廣藥招募新合作夥伴
2010年11月10日,廣藥集團在“中國智慧財產權(馳名商標)高峰論壇暨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廣藥集團旗下“王老吉”品牌價值,經北京名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為1080.15億元,成為目前全中國評估價值最高的品牌。 同時,廣藥集團還宣布在全球範圍內公開招募新合作夥伴。
爭議焦點:協定是否有效
當年香港鴻道通過行賄廣藥高管李益民而獲得的商標使用補充協定是否有效,廣藥認為協定中王老吉商標租賃契約延期到2020年是無效的,商標已於2010年到期,而加多寶則堅持協定有效。
事件結果:廣藥集團勝訴
曠日持久的中國商標第一案價值1080億元的王老吉商標之爭終於有了定論,2012年5月10日晚間,廣州藥業在香港聯合交易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定》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補充協定》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廣州藥業2012年7月16日公告,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期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書。根據該裁定書,北京一中院就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於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決的申請作出裁定,駁回鴻道集團提出的撤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2)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240號仲裁裁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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