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王福三
- 出生地:暹羅(泰國)
- 出生時間:1887
- 去世時間:1925
人生歷程,建國初期,
人生歷程
王福三和共產黨員陳道周等在彭湃、阮嘯仙的指導下,積極從事農運工作。並在天和墟設立花縣農民協會籌備處。10月19日,花縣農民協會成立,會員約6000人,王福三被推選為縣農會副執行委員長兼第二區農民協會執行委員長,後迅速建立農民自衛軍,保護農民運動的開展。
10月,廣州發生商團叛亂事件,花縣地主江耀中、劉壽朋等與商團呼應,企圖在粵漢鐵路新街站附近毀壞路軌,阻撓北伐軍回師廣州平叛。王福三探悉此情,立即向當時在花縣檢查農運工作的彭湃匯報,並派出農軍保衛新街站附近鐵路,在花縣張貼布告,揭露江、劉一夥的陰謀,同時要求花縣縣長下令緝捕江、劉兩人,解散“田主業權維持會”,從而粉碎了敵人陰謀,王福三為平息商團叛亂、挽救全省危局作出了重要貢獻,受到當時在中共兩廣區委工作的周恩來的表揚。
民國14年(1925)1月18日,王福三和國民黨中央農民部特派員黃學增、何友逖帶領幾十名農軍在九湖鄉執行任務。江耀中、劉壽明等唆使兇手糾集民團100多人,把王福三等包圍在九湖鄉廟坳處,王福三指揮農軍與敵展開激烈戰鬥。但敵我力量懸殊,王福三且戰且退,最後中彈身受重傷,被民團殺害。9月26日在九湖鄉,由阮嘯仙主祭,召開公葬王福三烈士大會上,參加大會的共2000多人。會後,農會會員抬著烈士的靈柩,由農民自衛軍護送遊行示威,送葬者一萬餘人,隊伍長達6華里,歷行程40餘里到達花縣城東文筆嶺(紗帽嶺),將烈士遺骸安葬。烈士墓碑刻有“為農民利益犧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另一石碑刻有《王福三烈士史略》。民國16年(1927)蔣介石叛變革命後,花縣反動派將墓掘毀。
建國初期
花縣人民政府重修王福三墓,還在墓地附近挖出原來的墓碑,重新豎起,以緬懷先烈,教育後人。
墓碑為花崗岩質,高1.3米、寬0.4米,中間刻“為農民利益而犧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上款刻“中華民國十四年九月廿六日”,下款刻“花縣農民協會敬立”。碑上端為圓形,刻大革命時期的犁頭旗圖案,直徑0.42米;碑後嵌墓志銘一方,高0.7米、寬1.5米,上刻有民國14年(1925年)9月26日花縣農民協會所撰的《王福三烈士史略》。
附王福三烈士墓碑文:
王烈士,籍貫花縣九湖鄉人。勇任事,富膽略。其父耕於南洋董里埠。烈士亦生南洋,年九歲始返國。讀書四年,因家貧而輟學,然烈士性聰穎,故於普通文字,亦能通曉。年十四歲,在本縣熟藥店僱工。越數年,立室後,烈士因家用浩繁,轉而營小販生意。而烈士卒以體格瘦弱,非其所能,無何回復舊業。此時在南海縣平地鄉某藥肆僱工,直至民國10年許。當時烈士目擊本縣農民屢受劣紳土豪、大地主之壓迫,烈士忿然不平。民九即返本鄉倡辦自衛農團,及後再倡九湖鄉自治會,以抵抗土豪劣紳之壓迫。是時舉鄉肅然,本鄉任何人俱樂與之游。獨劣紳江耀中、劉壽朋等則恨之刺骨。而烈士卒以堅忍不拔之意志、奮鬥犧牲之精神,聯合農友一致奮鬥,劣紳江耀中等當時亦無如之何也。民十三,十月十九日,農民協會宣告成立,烈士參與宣傳組織,廢寢忘食,不辭勞苦,其功獨多。旋被舉為縣農民協會副執行委員長及第二區正執行委員長。當廣州商團叛變時,劣紳江、劉等組織花縣田主維持會,專以摧殘農民為能事。並用該會名義,召集番、花商鄉團,在平山圩開秘密會議。議決即日在粵路新街站附近掘斷鐵路,以阻止北伐軍在韶回省,而助商團進攻革命政府。正欲進行,竟被烈士探聞,登即回報,飛函報告省政府,並在本縣四處出長紅聲擊之,一面派人通知縣長派隊馳赴平山通緝江、劉,同時出示解散田主維持會。卒以烈士機警善戰,消弭危局。及後劣紳等更倡言殺烈士,暗懸九百元買兇。烈士聞之慨言曰:死何足惜?吾已看透為無產階級奮鬥之意義矣!”其一種犧牲之精神,誠足促進我農民不小之覺悟。
不料於十四年一月十八日上午十時,不幸為劣紳土豪江耀中、劉壽朋等,唆使兇手王善、王致開、王熙、盧永宣等率領商鄉團百餘人,在九湖鄉廟坳圍擊。其時雖有農民自衛軍數十名,卒以眾寡不敵,退返元田鄉,並促烈士逃。烈士發其最後悲壯之言曰:我們退避元田鄉,則該農民協會又被摧殘矣,盍決一死戰!”言已已被傷。俄而,賊眾包圍,身中數槍。並用大石擊其首,使輾轉就死,死後復割其左耳,斬其左手,此種生番不如之殘忍手段,惟劣紳、土豪、大地主所敢為。吁,烈士之死,可謂慘且壯也!為農民階級謀利益奮勇之烈士王福三同志死矣,但其奮鬥之精神未死,久在吾輩農民腦海中,必得最後之勝利!烈士年三十八,妻一,子三,堂上尚有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