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三墓

王福三墓

王福三墓位於花山鎮布崗村沙帽嶺村山坡上。民國17年(1928年)墓被花縣民團破壞而湮沒。新中國成立後,文物部門在原地挖出墓碑石與墓志銘,重修為三合土墳塋,占地面積150平方米。該墓坐北朝南,為交椅墓。墓碑和墓志銘均為原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王福三墓
  • 出土地點:花山鎮布崗村沙帽嶺村
  • 所屬年代民國
  • 占地面積:150平方米
墓碑介紹,人物介紹,附王福三烈士墓碑文,

墓碑介紹

墓碑為花崗岩質,高1.3米、寬0.4米,中間刻“為農民利益而犧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上款刻“中華民國十四年九月廿六日”,下款刻“花縣農民協會敬立”。碑上端為圓形,刻大革命時期的犁頭旗圖案,直徑0.42米;碑後嵌墓志銘一方,高0.7米、寬1.5米,上刻有民國14年(1925年)9月26日花縣農民協會所撰的《王福三烈士史略》。

人物介紹

王福三(1887~1925),花縣九湖村人,生於馬來亞。早年回國求學,後輟學謀生。民國9年(1920年)結識阮嘯仙,民國12年(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秋任花縣農會副執行委員會長兼第二區執行委員會長。民國14(1925年)1月18日,偕黃學增等至鳳嶺捉拿叛徒,途中遭襲擊而犧牲。

附王福三烈士墓碑文

王烈士,籍貫花縣九湖鄉人。勇任事,富膽略。其父耕於南洋董里埠。烈士亦生南洋,年九歲始返國。讀書四年,因家貧而輟學,然烈士性聰穎,故於普通文字,亦能通曉。年十四歲,在本縣熟藥店僱工。越數年,立室後,烈士因家用浩繁,轉而營小販生意。而烈士卒以體格瘦弱,非其所能,無何回復舊業。此時在南海縣平地鄉某藥肆僱工,直至民國10年許。當時烈士目擊本縣農民屢受劣紳土豪、大地主之壓迫,烈士忿然不平。民九即返本鄉倡辦自衛農團,及後再倡九湖鄉自治會,以抵抗土豪劣紳之壓迫。是時舉鄉肅然,本鄉任何人俱樂與之游。獨劣紳江耀中、劉壽朋等則恨之刺骨。而烈士卒以堅忍不拔之意志、奮鬥犧牲之精神,聯合農友一致奮鬥,劣紳江耀中等當時亦無如之何也。民十三,十月十九日,農民協會宣告成立,烈士參與宣傳組織,廢寢忘食,不辭勞苦,其功獨多。旋被舉為縣農民協會副執行委員長及第二區正執行委員長。當廣州商團叛變時,劣紳江、劉等組織花縣田主維持會,專以摧殘農民為能事。並用該會名義,召集番、花商鄉團,在平山圩開秘密會議。議決即日在粵路新街站附近掘斷鐵路,以阻止北伐軍在韶回省,而助商團進攻革命政府。正欲進行,竟被烈士探聞,登即回報,飛函報告省政府,並在本縣四處出長紅聲擊之,一面派人通知縣長派隊馳赴平山通緝江、劉,同時出示解散田主維持會。卒以烈士機警善戰,消弭危局。及後劣紳等更倡言殺烈士,暗懸九百元買兇。烈士聞之慨言曰:死何足惜?吾已看透為無產階級奮鬥之意義矣!”其一種犧牲之精神,誠足促進我農民不小之覺悟。
不料於中華民國十四年一月十八日上午十時,不幸為劣紳土豪江耀中、劉壽朋等,唆使兇手王善、王致開、王熙、盧永宣等率領商鄉團百餘人,在九湖鄉廟坳圍擊。其時雖有農民自衛軍數十名,卒以眾寡不敵,退返元田鄉,並促烈士逃。烈士發其最後悲壯之言曰:我們退避元田鄉,則該農民協會又被摧殘矣,盍決一死戰!”言已已被傷。俄而,賊眾包圍,身中數槍。並用大石擊其首,使輾轉就死,死後復割其左耳,斬其左手,此種生番不如之殘忍手段,惟劣紳、土豪、大地主所敢為。吁,烈士之死,可謂慘且壯也!為農民階級謀利益奮勇之烈士王福三同志死矣,但其奮鬥之精神未死,久在吾輩農民腦海中,必得最後之勝利!烈士年三十八,妻一,子三,堂上尚有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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