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案情回顧,罪犯歸案,審判明細,
案情回顧
2009年6月,重慶警方展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並迅速鎖定重慶“亮點”茶樓以王婉寧、王紫綺(二審死刑)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該團伙通過實施拐騙婦女、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行為,實行財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強制等手段,組織強迫二千餘婦女賣淫。在警方的收網行動中,王紫綺、陶銘古、鐘光玉等涉案主犯和骨幹成員相繼落網。但首犯之一的王婉寧聞風潛逃國外,先後躲藏到奧地利、菲律賓等國。王婉寧出逃後,重慶警方主要負責人多次批示,要求特偵組全力以赴,務必將其緝捕歸案。
自1994年以來,王紫綺、王婉寧姐妹兩先後糾集陶銘古等人,利用開設的多個賣淫場所長期實施組織、強迫賣淫,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15年來,容留2000多名婦女賣淫,強迫300多名受害婦女賣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婦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
姐妹兩人及其組織成員建立起了“小姐集中營”,對所控制的被害婦女採用“法西斯式的管理”,不準被害婦女對外透露賣淫場所內的情況,對被害婦女實行統一接送、統一食宿;指定專人定期組織對被害婦女進行賣淫技巧培訓;定期進行逃避公安機關查禁的“應急訓練”,對培訓不合格的婦女進行經濟處罰和毆打;每天下達賣淫任務,甚至在受害婦女“經期”、墮胎後也不例外,否則便會遭受當眾毒打,關進黑屋斷水斷糧好幾天。
受害婦女蔡秀莉(化名)被強迫賣淫並被殘害致死,該團伙竟然私自將其火化。
2009年6月,重慶警方展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並迅速鎖定重慶“亮點”茶樓以王婉寧、王紫綺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
2010年8月1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強迫賣淫、非法拘禁、行賄等罪,判處王紫綺死刑。
罪犯歸案
重慶警方境外緝捕工作沒有放鬆, 2011年2月28日,通過縝密偵查,警方掌握了王婉寧已逃到菲律賓的重大線索。由公安部刑偵局、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專員、重慶特偵組6名民警組成的境外追逃小組迅即飛赴菲律賓開展追捕工作。
在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駐菲律賓警務聯絡官、菲律賓移民局及菲律賓國際刑警組織工作處和菲律賓法務部門予以協助。中菲兩國警方僅用8天時間就成功鎖定王婉寧藏身地。2011年3月30日晨,兩國警方聯手將躲藏在菲律賓馬尼拉市中國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寧抓獲,並快速辦完引渡程式,於3月31日引渡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