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律師)

王俊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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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生律師,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專家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俊生
  • 職業:律師
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專業特長,社會職務,代表性案件,

教育背景

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系學習,畢業時獲法學學士學位。

工作經歷

2016年9月至今,在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擔任擔任高級合伙人,管理合伙人。

專業特長

經濟犯罪、職務犯罪等刑事辯護,行政單位法律顧問。王俊生律師進入律師行業以來,承接了多起經濟犯罪案件和職務犯罪案件。多年的公職工作經歷使其具有豐富的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經驗,熟識公、檢、法、司機關辦案流程及政府辦事規則,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非常豐富。

社會職務

廣東省律師協會職務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代表性案件

長期辦理經濟犯罪、兇殺、毒品犯罪、職務犯罪等重大案件,成為執業律師後,主攻刑事辯護,辦理大量的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案件。
辦理了廣州市天河區第一宗保險詐欺案。
主辦了2008年廣州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06年至2007年在廣東省公安廳參與辦理了全國最大的製造、販賣毒品案件--“616專案”。
辦理2012年番禺“房叔”案。
辦理了廣州市多名局級幹部腐敗案件。
2015年兩次辦理涉及省部領導幹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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