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玉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玉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玉溪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主任是柳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玉溪市紅塔區彩虹路12號 
  • 性質: 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玉溪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以下簡稱“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
(二)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及有關企業黨的建設的組織協調及督促指導。
(三)承擔監督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負責審批玉溪市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項;按照國家頒布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監管企業工資總額及負責人薪酬管理工作。
(四)指導推進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監管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按照省市的規劃部署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
(五)按照法定程式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管理者進行建議任免、考核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出資比例委派股權代表;指導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負責指導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制度辦法;以管資本為主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完善監管責任落實機制;制定、修改或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監管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依法對縣(市、區)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應急保障、環境保護和信訪維穩等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監管企業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管理者實施責任追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的日常運轉工作,牽頭負責委內年度綜合考核和內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黨委民主生活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承擔黨委會、委務會、主任辦公會會議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辦、財務、資產管理、宣傳、信息、檔案、政務公開、後勤服務、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消防安全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委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等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工作;統籌議案、建議、提案工作;配合市紀委市監委對有關重要問題和線索的核查工作,統籌相關科室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河(湖)長制等相關工作;統籌國資國企線上監督工作;指導督促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保障、環境保護等工作。
改革和規劃發展科
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指導、審核督促監管企業編制戰略發展規劃;負責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工作;研究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政策法規,負責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承擔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指導推動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監管企業的章程管理工作;負責監管企業設立、重組、股份制改革、上市等工作負責審核監管企業的國有資本出資、國有股權設定方案;負責指導推進監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負責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負責玉溪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相關工作;負責玉溪市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或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承擔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增資、劃轉、資產評估核准和備案資本金變動審核、委派人員報告產權事項等工作;牽頭承辦監管企業股東會事項,履行股東職責;承擔國有股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運營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監管企業融資、投資擔保和發行債券工作;負責研究國有資本運作制度;負責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工作;組織開展國有資產損失調查工作,提出市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意見建議;承擔監管企業公務用車購置、車輛處置審批;負責督促指導縣(市、區)國資監管相關業務工作。
財務監管和考核分配科
負責綜合研究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承辦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監管企業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財務風險管控工作;負責對監管企業違反財務監管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建議並督促整改;承擔監管企業融、投、建、管、營等數據統計工作;指導監管企業公務用車改革工作;負責擬訂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管業績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薪酬及獎罰建議;提出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範監管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指導推進監管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建設;規範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違反薪酬管理、收入分配管理問題的發現、糾正、參與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指導監管企業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管企業債務化解等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市、區)國資監管相關業務工作。
黨建辦公室
負責監管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宣傳文化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督促指導;指導監管企業的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監管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和企業員工招聘相關工作;擬定國有股權代表的派出方案及向所監管的企業委派(聘任)外部董事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董事會建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負責監會的建設工作;指導監管企業幹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負責督促指導縣(市、區)國資監管相關工作;負責委機關黨的建設、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作風工作;承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主體責任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