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教育體育局

玉溪市紅塔區教育體育局

玉溪市紅塔區教育體育局是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紅塔區東風北路1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紅塔區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紅塔區東風北路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教育工作的規劃、計畫、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領導區直學校黨建工作,制定區直學校(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規劃、計畫;指導區直學校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區直學校黨支部換屆工作和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負責區直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按照乾管許可權,做好全區中學、中心國小、中心幼稚園、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的推薦、考察、討論、審批、任免和上報工作。
3、研究提出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承辦區內公辦學校、幼稚園的建立、調整、撤銷及其發展規模、學制、專業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4、綜合管理和協調指導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
5、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區級教育經費和補助專款、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歸口管理國外、區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及個人、社會團體的教育捐助等。
6、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教育系統領導工資及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負責區直學校人事管理工作;主管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評聘工作。
7、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並分析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狀況,及時處理好突發性的重大問題。參與、指導協調各部門不斷最佳化社會育人環境和德育基地的建設。
8、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綜合協調、指導全區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組織對等級學校、文盲學校的創建評估與上報。
10、指導督促區屬學校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巨觀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及行政監察和審計工作。
11、組織實施各類高等、中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社會考試工作;制定中學、職業高中、國小及公辦幼稚園招生計畫;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
12、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安全衛生工作,及時處置突發性的重大問題。
13、統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課程設定計畫、時間安排。
14、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置工作。
15、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16、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17、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承辦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8、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監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19、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20、承擔其它因改革而由區委、區政府劃分、新增的職責。

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室、區教育工作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訪、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綜合辦理工作;負責教育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安排協調上級及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負責機關公用車輛的管理及調配;負責登記辦理許可權內校園長外出請假及各級各類學校組織外出活動的審批;負責機關後勤事務;負責報刊資料的征訂。
(二)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制定區直學校黨建工作規劃;指導區直學校黨支部和校級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廉政建設;按幹部許可權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審查、報批區直學校黨支部設定、黨員發展工作;指導區直學校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和處理教育局黨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委會議的籌備組織和紀錄工作;負責工會、青年、婦女等群團工作和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區直學校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黨委檔案材料的草擬、製作和分發;負責黨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承辦區委、區紀委及區委所設部門交辦的工作;負責擬定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人事師訓科
工作職責: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職稱改革,主管全區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特級教師、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審批、報批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和勞動管理體制的改革;主管局機關、區直學校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按乾管許可權與黨辦共同承擔對局機關、區直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的考察工作;負責全區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師資培訓、國小校長培訓;對進修學校巨觀管理和指導;負責教職工待遇的信訪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擬定全區中國小、職中、區屬幼稚園招生計畫。管理區直學校基建投資;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校舍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工作;負責區級教育經費和教育補助專款預算的編制、分配、管理和全區教育事業經費財務結算及資料彙編工作。統籌管理贈援款和貸款。編制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預算和決算,管理和指導區直學校、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根據國家收費政策統籌管理各類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區直學校財政統發工資的協調、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物價、城建、安全、財務等方面檢查的協調工作;負責內部審計,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指導區直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信息技術教育設備、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備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工作職責: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學改革和體制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教學、教材建設的基本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和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全區檔案匯總、審核、上報和學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並協調指導全區的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工作;指導考核中國小管理,調處糾紛矛盾。
(六)德育教育科
工作職責:制定、規劃各級各類學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導協調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統籌組織全區性學生活動和參加社會活動;協調指導全區親職教育、社會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團、隊組織;關心下一代委員會工作;綜合協調、指導全區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參與、協調各部門不斷最佳化育人環境和德育基地的建設;組織對文明學校的創建、評估與上報工作。
(七)職教成教科
工作職責:統籌管理全區普通及成人初等、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發展規劃;負責研究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體制改革與布局、結構的調整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初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設定的審批;負責各類初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等、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規劃、指導、組織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區內社會力量辦學學校的審批和年審,指導社會力量依法辦學、依法管理,調處糾紛矛盾;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農民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與管理。
(八)紅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工作職責:貫徹國家和省、市、區政府頒發的教育督導法規和決定,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驗收;負責對鄉(鎮、街道辦事處)落實區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計畫、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辦教育督導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九)教育工會
工作職責:工會組織是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主要社會支柱,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關心教職工,開展好送溫暖工作,為職工做好事、辦實事。搞好工會自身建設,擴大基層民主,實現學校(園)科學管理,共建和諧校園。參與協助教育行政,廣泛動員教職工學政治、學文化,不斷提高教職工教書育人的水平。積極組織開展有益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紅塔區招生考試辦公室
工作職責:紅塔區招考辦是由紅塔區教育局管理的義務部門(科室),主要承擔國家教育統一招生考試的工作,業務工作實際屬地管理,既和學校聯繫,又面向社會服務,是教育局的一個服務視窗,樹立機關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十一)電教教儀室
工作職責:制定全區中國小電教工作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開展電教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電教教師、實驗教師的業務培訓。組織全區電教課題研究活動,推廣電教科研成果,為基礎教育服務。負責紅塔區教育網、區域網路、城域網、視頻服務系統、遠程教育工作站、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等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套用、開發等工作。適時跟蹤統計電教、實驗設備現狀,做好相關基本情況的統計工作。開展電教設備技術服務工作,開展諮詢活動,督促全區中國小提高電教設備的使用效率。組織和指導中國小師生的相關競賽活動。指導和管理全區的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項目工程。負責全區中國小實驗室工作的管理,提高實驗儀器使用效率;負責中國小自製教具評選、推廣和套用工作。擬定全區電教、實驗裝備方案。協助招投標和設備驗收工作。負責紅塔區教育局機關的會議攝像、照相、音響等服務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十二)綜合治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有關批示,研究、擬定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提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討論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掌握、分析轄區內治安形勢和工作動態,及時向上級反饋信息,重大問題提請局黨委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突出的治安問題。指導、檢查、督促各中國小校、幼稚園和教科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並視情況向區綜治委提出行使一票否決權的建議。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治保會、調解會和群防群治隊伍的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上報和推廣先進經驗。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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