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玉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玉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屬於非盈利事業單位,位於玉林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點:玉林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主任:陳軍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直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指導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改革上市和規範性運作,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管理現代化。
    (三)代表玉林市人民政府向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按照法定程式對所監管單位領導人員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六)根據玉林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監繳市直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收入。
    (八)擬訂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的制度和辦法;審核市屬企業工資總額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
    (九)負責對市直轉制為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委書記、主任:陳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財務、檔案、信訪、安全維穩、後勤工作;負責黨委會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統計評價科(業績考核分配科)
    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所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工作,建立市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擬訂考核標準;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擬訂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及制度、辦法,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市的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單位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權經營制度並對授權企業進行監督,研究提出業績契約等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管理的方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重點企業的運行狀況;根據各方面對所監管企業的評價意見,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擬訂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對年度經營業績、任期經營業績進行跟蹤考核,為建立激勵機制和其獎懲提供客觀依據;研究提出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擬訂市直屬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方案、制度辦法;審核市直屬企業工效掛鈎和工資總額及企業負責人的工資標準;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
三、產權管理科
    負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財務審計(含利潤審計)資產評估和國有產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革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見,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所監管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所監管單位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負責所監管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繳,並對收益的使用進行監督;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制訂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培育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
四、企業改革科(玉林市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辦公室)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的機制;編制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兼併破產計畫,研究提出有關債權損失核銷和職工安置等方案;組織協調債轉股工作;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組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所監管單位分離辦社會負擔、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研究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組建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指導國有控股企業改制上市和規範性運作,承擔上市推薦服務,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協助做好所出資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章程的批准工作;協助做好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的申請及方案的審批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
五、規劃發展科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進行結構性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必要時對投資決策進行後評估;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管理現代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投融資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國有資本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篩選,建立國有資本投資項目信息庫;研究提出國有資本投資項目的資金籌措、公司運轉、投資管理、風險控制、投資推出等方面的對策意見,負責對國有資本投資項目組織諮詢和論證;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性企業集團公司組建方案的審核;組織所監管企業招商引資工作;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助做好所出資國有獨資企業(公司)重大投融資計畫、對外擔保的批准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
六、黨群工作科(人事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監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黨的組織建設以及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指導所監管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訓、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所監管單位智力引進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指導所監管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協調所監管單位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所監管單位共青團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所監管單位維護穩定方面的工作;指導所監管單位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對所監管單位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向玉林市直屬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單位領導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監管單位的外事和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監管企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研究草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委機關的法律事務。負責調查研究所監管單位的改革發展等問題,研究總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踐經驗;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