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犯罪生物學
- 外文名:criminal biology
- 主題:心理狀態同犯罪的關係
- 原因:生活本能在社會生活中受到壓制
研究進展,原因,
研究進展
研究人的心理狀態同犯罪的關係的一種理論。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早期研究,一般都從精神病理學入手,例如法國 醫師代斯皮納( 1812~1892 )認為犯罪者缺乏道德感情,刑罰對他不起作用,重要的是要予以教育或隔離 。龍勃羅梭提到過天生犯罪人的精神特徵是變質的精神狀態 。其學生加羅法洛則提到由於缺乏基本的道德感情(同情、正直)而實施的犯罪,屬於自然犯的行為,其人則是典型的犯罪者。後來的犯罪心理學不同,側重研究一般人的精神狀態與犯罪的關係。在這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是S.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和他的學 生 A.阿德勒( 1870~1937)的個性心理 學。弗洛伊 德認為人的個 性或 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自我”形成的。“本我”是一切生來本能(如食、色等)的源泉。人們的活動方向,主要是由下意識的性本能決定的,犯罪也是如此。這就是有名的泛性慾說。從他的論述中可以看到,當“自我”要求獲得本能的滿足而又不能按照“超自我”所要求的、能為人們所接受的方式來實現時 ,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弗洛伊德認為刑罰是沒有意義的。阿德勒不同意泛性慾說,認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自卑感複合”。
原因
當人的生活本能在社會生活進程中受到壓制,便產生自卑感,更由於不自覺的欲求而產生犯罪,其原動力則是遺傳的與生俱來的征服欲或權勢欲。伴隨著資本主義而來的貧富懸殊,經濟的社會的壓迫加劇,又使自卑感和反抗心增強。這個學派用下意識活動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犯罪現象進行解釋,被稱為深層心理學的犯罪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