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暗示論(suggesting theory of crime)是指研究犯罪原因的理論。19世紀義大利社會心理學家謝格勒提出。基本觀點:當人處於一個特定環境(文化、群體)中時,在無對抗情形下,其行為會不斷接受某種潛移默化的影響,將犯罪意識、犯罪手段、犯罪惡習等融入自我意識心理結構中,從而被動地淪為犯罪者。在這一過程中,犯罪暗示通過情緒傳染和行為傳染兩種渠道進行。
犯罪暗示論(suggesting theory of crime)是指研究犯罪原因的理論。19世紀義大利社會心理學家謝格勒提出。基本觀點:當人處於一個特定環境(文化、群體)中時,在無對抗情形下,其行為會不斷接受某種潛移默化的影響,將犯罪意識、犯罪手段、犯罪惡習等融入自我意識心理結構中,從而被動地淪為犯罪者。在這一過程中,犯罪暗示通過情緒傳染和行為傳染兩種渠道進行。
犯罪暗示論(suggesting theory of crime)是指研究犯罪原因的理論。19世紀義大利社會心理學家謝格勒提出。基本觀點:當人處於一個特定環境(文化、群體)中時,在無對抗...
犯罪本能論是犯罪學學說之一。西方犯罪學家提出的認為犯罪行為的原動力來源於人的心理本能的一種犯罪心理學學說。主張這一學說的流派在西方犯罪心理學中一直占居...
我國刑法規定有四百多種犯罪,從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
人格障礙犯罪論是指犯罪原因理論。屬精神醫學派。認為犯罪是由人格障礙所致。犯罪者中常見的人格障礙主要有:(1)悖德型人格,亦稱“反社會型人格”或“冷酷性變態...
萌芽期的表現有助於犯罪的早期心理預測,滋長期與成熟期的表現則有利於對大案要案的心理預測; ④依據犯罪的模仿性與受暗示性進行預測。大量犯罪小說與影片、電視片...
犯罪控制論系統是指將控制理論套用於社會領域中的犯罪控制,實現從客觀的綜合治理到具體實施的過渡,由信息把與犯罪有關的諸因素有機地聯結起來而構成的系統整體。它...
暗示不具有分辨力,無論有沒有反對的聲音存在,暗示都會產生效果。權威的暗示會...在刑偵科學方面的作用:犯罪嫌疑人會利用人們這種普遍的受暗示的心理特性,實施作...
行為人內心惡性不論怎么重,法律也只能在其表現為行為的範圍內,加以刑罰處罰。 [1] 犯罪人在實施犯罪行為(包括既遂、未遂、中止)後至逮捕歸案前這一段時期內的...
犯罪人實施故意犯罪時可能經過的各個階段,包括:①犯意表示,②犯罪預備,③著手實行犯罪行為,④犯罪既遂。這種犯罪階段的劃分,只有在直接故意犯罪的情況下才有可能,...
英國刑法中教唆犯罪規定得十分寬泛,無論是教唆實施重罪還是教唆實施輕罪,都構成...教唆行為既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具體而言:(1)只要教唆者用某種方式教唆...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驅使下或在反社會意識的支配下,為滿足性慾而對異性或同性故意採取的性侵犯他人性的權利,妨害、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人際關係的性交或非性交...
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可以將犯罪構成要件分為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或犯罪構成的具體要件與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根據犯罪構成要件在認定犯罪中的作用,...
犯罪征表說是“犯罪現實說”的對稱。刑法主觀主義關於犯罪的學說。認為犯罪是對社會安全秩序的危害,如果有危及社會安寧秩序的可能性時,當不待其發生侵害,即應預防...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罰性處罰的行為。犯罪的混合概念,是指形式與實質相...
少年犯罪主要指少年超出法規、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如公開說謊、偷竊、損害他人利益或公共財物、結夥搶劫、為非作歹、亂搞男女關係、殺人等。...
刑法上稱侵犯財產罪,有的簡稱為財產罪。以公私財產為目標,侵犯財產所有權的犯罪。自人類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產生犯罪以來,財產犯罪就一直存在。...
關於犯罪人本質特徵的問題,可以說中外古今的眾多學者分別從法學、社會學、哲學、宗教學、人類學、精神病理學、心理學等學科進行了研究,發表了許許多多的論著,引導...
老夫婦殺人事件搜查過程中出現的新嫌疑人,有人目擊到他在居酒屋醉倒,並說出暗示犯罪行為的自大言語,因此被懷疑與案件有關。 松倉重生 演員 酒向芳 老夫婦殺人...
城市社區的主要特點及其對社會犯罪的影響概括如下:社會變遷問題、 社會動盪問題、 社會規範問題、 社會控制問題、 社會公正問題、 社會適應問題、 社會保障問題、 ...
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效應論破窗效應: 編輯 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提出了一個“破窗理論”...
犯罪是在亞文化影響下,通過潛移默化的相互學習,或從同伴的言行中受到暗示、獲得承認形成的。[1] 他還提出“青春期恐懼症”的概念,認為其症狀的根源在於青少年...
犯罪乃行為人惡性的表現,共犯的教唆行為或幫助行為,是行為人表現其固有的反社會的危險性,教唆行為本身即為獨立實現自己的犯罪,非從屬於正犯的犯罪,應依據本人的行為...
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2款的規定,可不以犯罪論處...行動等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表達組建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讓其加入已經組建成立的黑社會...
或者被糾集的人拒不相從就被發現,構成犯罪的,則應以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未遂論...行動等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表達組建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讓其加入已經組建成立的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