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控制理論

犯罪控制理論是西方犯罪學者提出的一種犯罪多元性理論。主要代表人物是雷克利斯、西蒙、迪尼茲等,代表著作有1976年前後發表的《克制論》、《倡議以自我觀感為青少年易於犯罪的因素》等。該理論!主張:一個人如有良好的自我觀感,則生活在易於犯罪的社會環境中,也能抵制外部不良環境的誘引;反之,自我觀感欠佳,內心發展不健康的人,則易於受不良環境的誘引,走向犯罪。所謂自我觀感好與自我控制能力強,是指具有一種內在控制力,它能在不軌行為、不良誘惑物、刺激物影響自己時起到內在緩衝或內在克製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犯罪控制理論
  • 所屬學科:犯罪學
內在控制能力強是指:(1)良好的自我觀感;(2)良好妁自我控制;(3)良好的超自我觀念;(4)對挫折有高度的忍受力;(5)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健全的外在控制環境包括:(1)健全的家庭生活;(2)居住社區有正常的娛樂活動;(3)參與社區組織活動;(4)結交益友。內在控制能力與外部控制環境互動影響,共同作用於人的行為。犯罪控制理論彌補了其它犯罪社會學理論所忽略的人本身的力量,因而受到廣泛的注意,並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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